何偉一愣:「什麼?」
英娘說:「我要告官,告你入室盜竊!」
葉捕頭想到英娘與自己的頭有些交情,好心提醒道:「宋娘子,依照我朝律法規定,妻子控告丈夫,即使罪名屬實,也要被判兩年徒刑的。往前就有這樣的案子。」
秋蘭上前一步,她臉上的瘀傷還沒有好,卻遮不住她的堅毅。她對著葉捕頭行了一禮,清楚地說道:「葉捕頭,請你逮捕此人,不是英娘要告他,是我。我要告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盜竊銀兩!」
何偉急了,吵道:「賤人胡說!我何時盜竊,我拿的是我自己家的錢!」
「因為你偷的是我的錢。」秋蘭直視他,斬釘截鐵地說道。
何偉衝上來理論,葉捕頭下巴一點,其他捕快衝上來控制住他。
何偉嚷道:「你放屁,錢放在我家,你怎麼能證明錢是你的?上面寫了你的名?還是你叫它它答應?」
秋蘭冷哼一聲,並不回答。
葉捕頭吩咐道:「把他帶走!」
何偉被帶走後,葉捕頭說道:「宋娘子,你們要小心啊。如果贏了還好,輸了,只怕他會報復。」
英娘一笑,說道:「多謝葉捕頭提醒。」葉捕頭拱手告別離開。
英娘走近秋蘭,握住她的手,問道:「秋蘭姐,訴狀帶了嗎?」
秋蘭回握她的手,笑道:「當然。」
英娘回以笑容,她微微抬頭,目光越過秋蘭,看向群星璀璨的夜空,說道:「我們很快就自由了。」
第18章 和離 「咚!咚!咚!咚」縣衙門口……
「咚!咚!咚!咚」縣衙門口的鼓聲隆隆,穿透清晨薄霧,宣告正義開始。
「升堂!」
慈谿縣曹縣令身著官袍,頭戴烏紗帽,端坐大堂,眾衙役左右分列,手持木棍,口呼「威武」。
曹縣令看罷狀紙,喚道:「胡秋蘭何在?」
秋蘭被帶上堂,她行了一禮,說:「民女胡秋蘭,慈谿縣人,今年二十五歲,膝下有一子,才一歲。丈夫齊勇昌,常喝酒打人,實是打得狠了,所以從家裡逃出來,現與義妹宋英娘同住,英娘經營豆腐店,昨夜我二人本是去泡豆,遇到葉捕快,英娘便邀他去鋪子裡喝一杯茶,誰知開門進屋,發現英娘丈夫何偉已經偷偷進入,還四處翻找,偷拿民女的二兩銀子。」
「既然何偉和英娘是夫妻關係,那豆腐店就是自家的,又何必需要偷偷進入?」
「回稟青天,何偉好賭成性,輸光家產,英娘要與之和離,他死活不肯,所以二人早已分開居住。」秋蘭回道。
曹縣令見與狀紙上寫的一樣,聽後點頭,說道:「帶宋英娘、疑犯何偉上堂。」
何偉雙手背向後縛著,再次回到牢房的一夜,磨去了他昨日的「智勇」,他被衙役推到地上跪著。
英娘匆匆上庭,行禮後自述道:「民女宋英娘,沐陽縣青橋村人事,現居慈谿縣,經營豆腐鋪子,與何偉夫妻兩年。何偉原是鏢師,民女自他被趕出鏢局,才知道他一直在賭錢,家裡積蓄所剩無幾,甚至私下作保,把家產也輸掉了。民女失了豆腐鋪子,無有生計,幸得好心人所助,現在縣衙後廚幫工。」
曹縣令捋胡說道:「怪不得本縣見你眼熟。」
英娘點頭,繼續道:「好不容易攢錢又開了豆腐店,昨日被他尋到,索要錢財。我不肯,並把他趕出門去,他賊心不死,竟惦記偷我錢財。據葉捕頭說,他是翻牆而入,因我有把錢藏在罈子里的習慣,挨個翻找,找到便據為己有。可罈子里所放是姐姐秋蘭的錢,他盜取的是秋蘭的錢。」
何偉喊起來:「大人!這賤女人故意害我!她故意說那錢是秋蘭的,以此陷害我!」
「放肆!」伴隨著驚堂木一聲巨響,曹縣令喝道,「本縣並沒有問你話!」
何偉縮起脖子,不敢作聲。
「你說錢是胡氏的,可有證據?」曹縣令聞道。
秋蘭說道:「大人,民女從家裡出來時,隨身帶了一個藥酒,不甚打破,灑落在包袱里,包括荷包上,所以何偉偷的錢上,會有濃郁的藥味,大人一聞便知。」
何偉聽了瞪大眼睛,怪不得昨日覺得錢上面的味道十分熟悉,原來是他走鏢時常用的藥酒!他打了一個又一個寒顫,身子抖得停不下來。
左右奉上昨日從何偉身上搜出來的錢,曹縣令聞了聞,點頭道:「確實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