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她糖衣炮彈,她直接把糖衣炮彈給徒手揚了!堅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和解和收買!
這簡直……
信念堅定到不可戰勝,選定一條路,一心就是要走到死,撞南牆都不回頭!
也難怪幾個讀者紛紛呼喊:「好強啊!如姐!」
「人設從頭到尾都不崩!就是猛!就是狠!就是一心要跟你干!」
「變鬼,也得是最猛的那種厲鬼!」
「這意志力,不干地下黨真是可惜了!」
「的確,要是小如被抓了,無論怎麼拷打她,收買她,她都不會出賣組織的。太靠譜了!」
遠處的電梯又動了,從裡面又走出來兩個作者。一出來就聽見了這邊的動靜。
幾番休息之後,本來要離開的作者,一個白POLO衫的矮個子寸頭男,也忍不住探過頭去,問他們:「不是,小玫瑰到底寫了什麼啊?讓你們在這裡唉聲嘆氣的,寫得有這麼猛嗎?他寫得這麼好?」
「不是他猛,」那個吃著薯片,橫躺在自己書包上面的運動服女孩解釋道,一邊看著直播,一邊用右手大拇指和食指夾著一個薯片,在他們眼前揮舞,「這事跟他沒有關係,是他筆下的主角!猛!」
「什麼?」那寸頭男呆滯了片刻,杵在原地像個磨盤一樣,眨了眨眼睛,「什麼主角?」
「如姐,大學生啊。」
「大學生?」寸頭男冷笑兩聲,「大學生猛個幾把……這到處都是大學生!有什麼稀奇的!」
「那不是一般的大學生,那可是抵死不從的大學生啊!是沒被社會打道的大學生!跟我們這種躺平狗可不一樣!」坐在運動服女旁邊一個眼鏡仔搶過來話,繪聲繪色地就要描述起來裡面的劇情。
寸頭男:「???」
一臉懵逼。
「哎,跟你說了你也不懂,總之,總之就是,小玫瑰寫的《燃燒》又名——《如姐離婚記》就完了。就是要干!就是要離!我現在就在看她什麼時候能離就完事了!小玫瑰的任務也就完成了。我也就得回家補作業了。」
寸頭男:「……」
他搖搖頭,默念著「什麼玩意,一句也沒聽懂」,挎上自己放在座位上的挎包,就溜了。
而他剛走,後腳一個球衣男孩從廁所那邊出來,大步朝著眼鏡仔跨過來,連忙問他:「離了嗎?」
「沒呢。」眼鏡仔嘆了口氣,扶了扶自己眉心的眼鏡,「還在這糾纏呢。」
球衣男孩爆了粗口「草!我蹲了個半個小時廁所了。還TM沒離婚!」
「你蹲半個小時算什麼,人家都等了好幾年了!」
「……咋這麼困難呢。」
「哎,就這樣。如姐與邪惡勢力作鬥爭呢,估計什麼時候離了,什麼時候這個鬼故事也就徹底寫完了。」
「哦——」球衣男孩默默地接受了這個事實,老老實實地坐在了眼鏡仔右邊的空位置,抻著個頭,去看他的顯示屏,「那之前那個紅衣服的鬼是怎麼回事?」
「嗯……沒說。小玫瑰還沒寫到那裡,估計是伏筆沒到回收的時候。」
「這都多少字了,鬼都不提了,不會是小玫瑰把那個鬼給寫忘了吧?」
「……」
「……」
兩個人面面相覷,互相眨眼。
不知道是不是該在彈幕中提醒小玫瑰一下,讓他別忘了那個設置。
不過……他能看見彈幕嗎?
◆
{經過多次失敗,後來,我發現,離婚這條路也是走不通的。
於是,我只能選擇更加極端的方式,那就是——社會輿論。
我把我自己的故事,一五一十的用各種圖文視頻錄製下來,發到了網上,進行曝光。
結果如你們所料,要不就是一點熱度都沒有,要不就是有了熱度之後,就被迅速刪號下架。
我寫過的最多人看過的帖子,就是現在的這個——《我和公司結婚了》
它被你們所有人看見。
可能有些晚了……也可能還不晚。至少還是被看見了。
*
我也嘗試過聯繫周邊的人和組織,試圖成立一個「離婚互助會」,想要 專門幫助那些想要離婚但不能的女性。
但每次都被他們的丈夫、孩子、父母、公婆闖進來,各種搗亂打砸,破壞會議現場。
會員們的意志也不是很堅定,總是三心二意,今天想著離婚,明天為了孩子又不想離了,後天又家暴了,大後天兩口子又和好了……
就這樣翻來覆去的,陸陸續續幾百個會員,來了又走,走了又來,結果也是不了了之了。
我的「離婚互助會」,僅僅在成立為期半年後,就宣告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