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鬆開我,就當作剛才無事發生。雖然依舊面無表情,可是臉上的積雲已經明顯消散了。
「我哪裡還像小學那樣啊。」我說。
都三十年過去了,他卻總是提起我在小學時候的糗事,真討厭。
在肉我跟我老公拜別之後,我獨自上車,看了一眼後備箱,發現那對我最為重要的箱子確實放在後備箱裡之後。
我就開車走了。
準備一個人去自渡廟找那個老傀儡師,問一件困擾了我三十多年的事。
……
其實在三十年前,我也只不過說一個普通的女生,家庭平平,相貌平平,不愛說話,上著普通的小學。
我對木偶沒興趣,也從來沒有接觸過,更沒有想到以後要去做木偶師這種工作。
可長大後,我卻放棄傳統的考學工作,選擇去木偶劇團找老師傅拜師學藝,一路堅持到了現在。
而我之所以走上這一條不平凡的路,一切,都要從三十年前的一個不平凡的早晨說起——
……}
第161章 文中文——我說的話不是我要說的話!
長脖子看這個小說的開頭,竟然還挺正派嚴肅的。
一開場,就是一出木偶戲《青春夢》。
女主角是一個木偶師,能控制那種懸絲傀儡。職業倒是很新鮮,看起來也很厲害的樣子!
很新鮮!
文中說,福建泉州的懸絲傀儡,是華夏非物質文化遺產。但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又是什麼?從來沒有聽說過!
開場是她三十九歲,名滿天下。
之後,女主說自己選擇當傀儡師,是因為三十年前,也就是九歲,上小學的時候。接下來就要開始講簡介上的故事了。
*
這《我被舌頭綁架了》的開篇三千字,便奠定了全文的基調——
女主職業:懸絲傀儡大師。
主線任務:去開車找老傀儡師,詢問一件事。
懸念:當年發生了什麼事使她當傀儡師?現在要問老傀儡師一件什麼事?車後備箱的箱子裡裝的是什麼?
手法:倒敘。39歲→9歲
文風:正劇。
場景:兩個。劇院舞台、和劇院之外。
配角:丈夫。
*
以上,便為這開篇三千字所交代的內容。看得出很簡練。
小說三要素:人物、時間、地點都集齊了,後面的主線也有暗示了。
長脖子不禁眯眼感嘆:「嘖,這開頭好老派……真的有點像小玫瑰啊……」
不會就是小玫瑰本人吧!
畢竟一個作者的寫作風格,短時間內是很難變化的。
光看倒敘手法、節奏拿捏、文風文筆、懸疑感覺,甚至是一些標點符號的使用,都有點像小玫瑰。
但真的有那麼巧嗎?她隨便點進去一篇,就是小玫瑰?
而且這個簡介和標題,又不像小玫瑰的風格,還是再看看後面吧。
◆
{「嗡嗡嗡,嗡嗡嗡——」
三十年前的某天早晨,伴隨著睡夢中一陣鬧鐘的聲響,我從我熟悉的床上睜眼醒來!
向右,伸手,抓住那熟悉的白色圓鬧鐘,撥動後面那個小開關,它也就停止了震動。
而後,我看見旁邊放在黃色本《一千零一夜》日曆:2月18日,上面畫了一個紅圈,便倍感痛苦!
今天不想上學了……要是生病了,該有多好啊!
我心想。
因為今天是我語文課上台做辯論的日子,而且是反方一辯!
至於辯論的題目?
抱歉,我並不知道。因為那是隨機題目!
老師說,要考察我們的語言能力,與應變能力。所以沒有提前告訴我們。
「安夢!就你來做反方一辯吧!」
當老師在課上叫到我的名字的時候,我渾身都血液都在逆流,燥熱不堪,那一刻,我真希望我是個啞巴。
隨後我下床,看見媽媽穿著熟悉的灰色睡衣在廚房裡與鍋碗瓢盆作鬥爭。
「小夢,起床啦。今天吃炒豆芽啊。」
面對那矮小的身材與掉色的黃髮,我直接忽視了過去,連話都沒有應一聲。
又是炒豆芽……不想吃。
我從充滿油煙的廚房穿過,進入了洗手間。看向充滿白色水漬的鏡子裡,我自己的那張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