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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者為王,是這個道理。

千年來的蠱師與蠱師的傳承之間,也是這個道理。

我煉的第一種蠱,叫作金蠶蠱。

……}

第101章 文中文——金蠶蠱

{我練過一種劇毒的金蠶蠱。

「這金蠶蠱啊,是個好東西,養了之後,家人健康,不愛生病,家裡的畜生也長的容易些,牛羊又肥又大,不愛得寄生蟲。要是對人使用使用金蠶蠱的話,就可以驅使他死後的靈魂為自己幹活。不過……」當時,我外公是這麼告訴我的。

他說話一向是如此,欲言又止。

我追問他:「不過什麼?」

外公:「不過要在孤、貧、夭三個之中選擇一種,法術才會靈驗呢。也就是孤單、貧窮、夭折。所以,我不希望你用這個去害人。

「所謂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盼來早與來遲。[1]quot

說完之後,他抓起一隻金蠶,讓我看,讓我自己做決定。

當時,那東西就在他粗糙寬大的手心裡躺著。

這種金蠶圓圓滾滾的,長形,像根手指頭似的,有八隻腳。

總之肉肉的,想起它在那綠葉子上蠕動的樣子,這隻蠕蟲,還真有點噁心。

我深呼吸著,去抓住它,它那身子就在我的兩根手指尖彎曲。

觸感很軟,我已經想像到了我一捏死它,它就爆漿的噁心樣子與臭味。

我的手指彎了彎,渾身上下起了一層雞皮疙瘩,感覺到,非常地、非常地寒冷……

有一種想要嘔吐的滋味,卻還是忍受著,一下子把它扔進了養蠱的器皿里。

這就是我自己所做的決定。既然學了蠱,就沒有隻學一半的道理。

這是我們孫家的傳承。

我知道蠱是一種多麼強大的武器,未來我少不了恨別人,也就少不了要用它對付別人,於是我選擇了「孤」。

我打算一輩子孤獨下去,不結婚、不生子。

那玩意有什麼意思?有練蠱有意思嗎?

開玩笑。控制別人的靈魂才是王道!

那一天,我笑了笑。

看著器皿之中那個漂亮的金蠶,舔了舔唇。眼睛閃現出異樣的光芒。

那時的我才七歲,沒有心愛的人,亦沒有荷爾蒙的懵懂。

也不會意識到,是不是七歲之時的這個決定,上天懲罰我,讓我真的在長大之後,失去那個很喜歡的人。

孤寡一生。

……}

[我決定了,我要去練金蠶蠱了,誰也別攔我!]

[都說了是假的,蠢貨!]

[別說那你怕毒蠍子,我也怕。]

[抓不到蟲子,抓兩個蟲族有用嗎?蜘蛛綱目的,蠍子綱目的?]

[蟲族:?]

[某個路過的雄蟲:?你禮貌嗎?]

[這步驟還挺全,編的跟真的一樣。]

[話說這次的主角有一點自視過高啊,讓我直接幻視《偷窺的公寓》裡面的張無垢哥。]

[你還沒忘無垢哥呢?都第幾章了!]

[張無垢:我是正義的使者!]

[這次的文風有點可愛哦。]

[孤寡一生?——伏筆。]

{後來,我抱著那器皿,把它埋在了我們村子裡的路口處。

那個路口是個十字路口,說十字,也不過是一條大道和一個橋的交界處罷了。

畢竟村子裡的人少,住所相對也比較集中。我從村頭最高處這麼一站,就能看見村尾。

那房子三三兩兩的,高高低低,灰不溜秋,撂在一起,就像麻將似的。

我拿著一個小鎬頭,是那種在山上挖野菜的小鎬頭,在土裡挖出一個坑來。再把那個像是泡菜罈子一樣的器皿,端端正正放裡面,重新把土埋上。

跺跺腳,把土踩實了。

之後我就下那小河溝里用清涼的水洗了洗手,回家吃飯去了。

一、二、三、四、五六七……

我細數著日子,我外公說這玩意要煉製個一共七七四十九天。

等著第四十九天一到,我就自己又拿了那個小鐵鍬,去了那路口,把那器皿又從土裡挖出來。

黑色罐子,上面蓋了一個黑色的瓷蓋,全都是濕漉漉的土腥味,髒極了。

但當時的我,已經沒有耐心等待了。在那邊搓著手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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