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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聽要自己攢夠三千兩,買斷她和林三爺之間寥寥無幾的父女情分,逼他寫下一份受大燕律法保護的契約——收銀後,他從此不得再干涉她一分一毫。

大燕皇帝與皇后恩愛有加,他曾為她下令改過律法。

其中就有幾條偏向於保護女子權益的,只要女子父母和女子雙方同意,簽訂契約後,女子可出外自立門戶,不受本家約束。

這是林聽的機會,所以她沒有選擇提前避免他兒子傷人的事發生,而是選擇順其自然,等它發生,然後用錢脫離林三爺。

林聽必須找到來錢快的生意,儘早攢夠三千兩。

即使布莊一年的生意都好,所賺也不過百餘兩,遠遠不夠。與少年合夥接江湖生意是她的希望,完成一樁就有幾十兩或上百兩。

一個月接幾樁類似的生意,收益比得上尋常商鋪辛苦幾年。

至少林聽暫時找不到能比它來錢快,賺錢還多的生意了。當然,高收益往往伴隨著高風險,出這些任務會有一定的危險。

她也願意承擔。

他們分工合作,會讓她借著林家姑娘的身份跟京中貴女打聽一些普通人打聽不到的消息。

而他收到消息後行動,賺來的銀錢還是對半分。

書齋穩定盈利後,他們也沒想過對外招人幫忙。雖然大燕律法沒禁止,但還是見不得光的,被旁人發現可能會牽扯出不少麻煩。

所以無論是以前,現在,還是以後,書齋也只會有兩個人。

那就是她和他。

林聽習慣跟少年一起辦事了,聽他今天忽然說要去蘇州,不禁手忙腳亂,又問一遍:「你到底打算怎麼處理已經接了的生意?」

少年沉默片刻,眼風掃過她:「不是還有你?下一樁生意是找人,我相信你能勝任的。」

林聽怎麼可能答應。

「不行,我不准你去蘇州。想去也行,幹完活再去,否則沒……」話音未落,一枚暗器刺進林聽旁邊的椅子,擦著她頭髮過,

剩下的門字在林聽唇齒間繞了一圈,被她硬生生咽了下去。

她改口:「你去吧。」

挑選生意合伙人需謹慎,一不小心他會威脅你。

一眨眼,少年躍至靠小巷的窗前,面具下的半張臉輪廓分明:「半個月後我必定回來,接下來的幾樁生意,我分文不取。」

林聽擺了擺手,讓他快點滾蛋,免得在這礙眼:「接下來的活要我一個人去干,不用你說,我也不會分你一文錢的。」

少年離開後不久,林聽也走了。聽陶朱的話,早點回林家。

冤家路窄,就買油糕的功夫,她遇到了段翎。他沒穿飛魚服,站在一家香粉鋪前,一身低調青衣,更像進京趕考的白面書生了。

早說晚說都得說,擇日不如撞日,林聽靈機一動,拐彎去買帷帽,包得嚴嚴實實,跑走到段翎面前,飛快地說:「我喜歡你。」

說完撒腿就跑。

第4章 第 4 章 他、他不會是要聞她吧?……

棋盤街人流如織,有來自各地的商賈,也有不少婦人和尚未出嫁的閨閣千金,和平民女子不同,她們出門戴帷帽是常態。

林聽買的是最常見那款帷帽,身手又敏捷,跟滑不溜秋的蚯蚓似的,溜進人群就找不見了。

即便目力再好,也難在眾多穿著相差不大的女子中鎖定她。

隨著段翎出行的錦衣衛同樣身穿便服,看著林聽消失的方向,錦衣衛的本能促使他下意識往前追,隨後才回味過來她說了什麼。

錦衣衛退回段翎身邊,唇瓣翕動著,難得的不知所措。

若那女子意圖對段翎不軌,他還能上前把人拿住,抓回詔獄審。可她只是對段翎表達喜歡之情而已,難不成這也要抓回詔獄?

錦衣衛在民間的名聲不太好,百姓畏之如虎,他們權利大,雷厲風行,卻也不能因為姑娘說一句「我喜歡你」就隨便抓人。

這擺明是亂來。

何況段翎這般「花容月貌」,假如是女子,求親的人絕對踏破了段家的門檻。現下拋開他是錦衣衛的身份,著實招姑娘的喜歡。

對方一時情難自抑,鬼迷心竅又顧及名聲,不敢以真面目示人做出此等事,也不是說不過去。

末了,他低聲試探地喊了段翎一聲:「大人?」=quothr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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