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哪一種都耗費頗多。
在災年,能讓百姓吃上三分飽,不至於餓死,就算有反清復明勢力的挑撥,也鬧不出多大陣仗。
話題結束,午飯繼續,四阿哥啃過豬蹄,又啃玉米。
他在暢春園吃過玉米,不管是煮著吃,磨碎了貼餅子,還是做窩頭或者熬粥,都粗糙得難以下咽。
就算是用玉米渣熬粥,吃到嘴裡沒有香味也就罷了,每喝一口還得抻長脖子才能咽下。
可與豬蹄一起燉過的玉米,又香又糯,自帶的甜味和豬蹄的咸香水乳交融,比暢春園御膳房做出來的好吃多了。
四阿哥自以為學到了玉米的新吃法,打算回宮之後自己試著做一回。
吃過午飯,四阿哥讓姜舒月帶他到後院看看。
站在地頭,眼前一片鬱鬱蔥蔥,心情都莫名變好了。
姜舒月讓立夏拿來小背簍,輕輕背上,轉頭對四阿哥說:「玉米可以煮著吃了,四公子要不要親自下地採摘,拿一些回去?」
想起剛剛吃過的豬蹄燉玉米,四阿哥點頭,當先走到玉米地不算熟練地掰下一根玉米,扔進姜舒月背著的小背簍。
姜舒月只覺背後一沉,就笑吟吟跟上去,自己並不動手,只看著對方掰。
才掰了幾根玉米,小背簍就換到了四阿哥背上。
倒是個知道疼人的,姜舒月對四阿哥的表現非常滿意,也對一年之後的契約婚姻有了些憧憬。
掰了二十幾根玉米,四阿哥帶著姜舒月走出玉米地,瞧見她白皙的手背上有被玉米葉子刮出的紅痕,不禁蹙眉。
「以後這種粗活,讓下人做。」說完對方,再看自己,堂堂皇子被人忽悠成了農夫,說出去也是夠荒唐的。
姜舒月笑著糾正他:「讓別人摘,哪有自己採摘好玩。」
後世非常流行採摘,不僅要自己驅車去果園或蔬菜大棚,採摘之後的菜果還要自己花錢買回去。
售價比超市都高。
主要圖個新鮮,還有採摘的樂趣。
至於手背上的刮痕,姜舒月壓根兒沒注意到。穿越前她經常活躍在各種農學基地,凡事喜歡親力親為,更嚴重的傷都受過,這點剮蹭又算什麼。=quothr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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