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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朝禁軍分為上中下三等,上等者通常是勛貴子弟、軍戶的後代,負責京城的核心區域;中等者則是清白的良家子(非商賈、非醫、非工、非賤籍),通常是在皇城巡邏。

最末等的禁軍,放寬了條件,可收納工籍之人,負責京城中的外圍保衛。

「雖說是外圍的禁軍,可並不危險,幾乎遇不到什麼事。月俸二十兩銀,祿米十五擔,這還有什麼好猶豫的!」

那人遞上一張紙,阿綿接過來看。

「……有忠勇之心、矯捷之姿者,咸可應募。需體貌端正、身高五尺八寸以上……符合條件者需前往洲城進行初試的考校,考校內容為……」

「李兄,請回吧。」

李兄是孟馳堅曾經一個軍帳的戰友,如今是百戶。

見他毫無大志,沉溺與女子的溫柔鄉中,不由得冷冷道:「你當我想來跑這趟苦差?!是將軍提了一嘴你的名字……你是難得的即符合條件,又能做軍匠之人!步軍司指揮使親令,讓你一定要去初試。你自己掂量掂量,是想榮華富貴,還是家破人亡吧!」

李兄說著說著就看了一眼阿綿。

按理說,這時識大體的娘子,就該出來好言相勸,或是打些圓場。

總歸是件好事情,也是夫君的前程,如果真能選上了,孟馳堅每月往家寄錢,那日子不好過嗎?

李兄自己都還在軍中,一年也見不上一回家小。

男子漢大丈夫,本就不該拘泥於這一家一室之中。況且對大多數家中婦人來說,恐怕只要按時寄銀子,人回不回來確實都不打緊。

阿綿反反覆覆看了幾遍那張紙,一言不發地進屋去了。

李兄訕訕道:「這……實在不行,到時候安頓下來後把家小接到京城去,不過一兩年的事,到時候一家人也能團圓……」

孟馳堅疲倦地捏了捏鼻樑,「我們商量兩日再說,不急這幾天。」

李兄說:「急得很!通過了初次考校,趕去京城得一個多月,你後日就得快快把行囊收拾好。」

孟馳堅此刻也沒工夫與他周旋敷衍,硬邦邦留下「你自便」三個字也跟著進屋了。

屋中,阿綿將此前孟馳堅說不準亂動的寶貝枕頭放在床榻中間,用雞毛撣子在上面狠狠地打。

「我沒說我要去,到了洲城我故意不通過考校,更不可能會去京城。」

阿綿說:「為何要五尺八寸才能參選?這對個子小的人不公平,我也只比你矮一點點。」

孟馳堅把她轉過來,拿走雞毛撣子,用指腹擦她的眼臉,「哦,原來阿綿卿卿是因為自己不能去當禁軍,才傷心的。陸阿綿才不會因為我要離開幾天去洲城,就哭成這樣,對不對?」

阿綿被他抱在懷裡,淚珠在眼眶裡打轉。

「就算你不傷心,我也放心不下,最多七日就趕回來。」孟馳堅說:「我知道你害怕的,不可能不陪著你。」

他知道阿綿剛剛根本就是在胡說八道,每每有她心底里害怕的事出現,她就故意的打岔掉。

就好像鴕鳥似的,只要把腦袋埋在沙子裡,就什麼也看不到聽不到了。

「我不想要去京城,京城那麼遠,我不可能帶寶寶過去的。」阿綿仰起小臉看著他,神色中的倔強,依舊是那個十五歲獨自進城賣豆腐的少女,「不只有寶寶,還有我的石磨、我的驢子、我的生意……都在這裡,這裡是我的家。無論你回不回來,我都不會去找你的。」

不是阿綿不信孟馳堅,天高路遠,這一去,路上會有多少波折,誰也預料不到。

況且真當上了禁軍護衛,在農人們看來是吃上了「皇糧」,已經是祖墳冒青煙了。要知道像阿綿這樣的平民百姓,連縣令在她看來都已經是大得不得了的官了!

孟馳堅心口像鈍刀子割肉那般,無意間死死地抓著阿綿的手腕,阿綿受了痛費力掙開,「你放開!」

「我一定會回來,絕不會去當那勞什子護衛。」

第154章 豆花攤篇(二十一)

「就當是我出去『走鄉』了一趟,不傷心了。」孟馳堅穿著一件舊短打,領口處露出鎖子骨,這一片是麥色的肌膚,在衣服遮蓋到的地方有一條明顯的分界線。

阿綿摸了摸他肩頭的那塊褐色補丁,剛剛的那位李兄穿圓領袍、腳蹬長靴,渾身上下一個補丁都沒有。

「那、你去洲城的時候,給自己買點好衣裳吧。窮家富路,免得笑掉別人的大牙。」

孟馳堅說:「你別看我那個戰友,好像衣裳是新的,脫下靴子能臭倒一頭牛。這幫人的衣裳看著新,是因為從來不洗,十天半個月的也不洗澡。」

這就是綢緞看上去閃亮的秘訣。

而阿綿貼身的小衣裳是綢緞做的,中衣或者花裙是棉布,早就洗脫了色,是舊舊的白色。他們的衣服雖然看上去沒那麼鮮亮,可是潔淨、柔軟,阿綿穿在身上一點兒也不會將皮膚磨得紅紅的,而且越穿越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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