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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星美食屋聽起來多適合啊,一看就知道和藍星相關。

其他人類看到,應該也很有親切感。

王級怪物的速度非常快,不到半天時間就回到楓葉城。

對此沉霧非還算滿意,可以省一筆金幣。

三頭鷹怪在楓葉城外降落,並未引來多少注意。

這不算是什麼奇怪的事,像這種捉只怪物當代步工具的事,很多強者都能辦到。

沉霧非先去城外的帳篷區那邊,將最近儲存在袖裡乾坤的一些怪物的屍體賣給雛生族,拿到一筆幾十萬的巨款。

負責接待的雛生族對她可謂印象深刻,畢竟這是第一個能賣這麼多怪物的人類,實在是稀奇事。

這會兒,看到和她同行的靈森族時,他心中瞭然。

原來人類是成了靈森族的僕人嗎?怪不得她能拿出這麼多獵物。

聽說靈森族的實力很強,不過他們素來與自然為伍,很少會特意去狩獵,也不會執著於金幣,更不會收什麼僕人。

難不成這個靈森族的喜好比較特別?

雛生族一邊想著,一邊熱情地送客,說道:「客人,下次還有獵物,記得要送我這裡啊!」

她送過來的怪物等級都很高,而且一擊斃命,毛皮、爪子等保存完好,屍體也新鮮,能用的非常多,讓那些收購者很是滿意。

沉霧非難得給一個回應,「我下次再來。」

以後進入萬族狩獵場的人類一多,需要的金幣也多,打獵的次數仍是不少,確實要來。

接著兩人進城。

時間不早,兩人先去楓葉酒館休息一晚,第二天沉霧非在城裡逛起來,物色店鋪。

她算了算手裡的金幣,除了打獵賺的,還有從那些想要打劫她的主播搶的,數目不菲,不知道能不能在城裡置辦房子。

藍星人對買房,沉霧非也不例外。

能在城裡買到房子當然比租要好,在城裡有棟自己的房子,安全感十足。

不過這種習慣靈森族是不懂的,選擇尊重。

靈音跟著沉霧非在城裡逛,他雖然時常在野外遊歷,城裡的一些事也是懂的,知道她想買房,帶她去主城府的辦事大廳。

辦事大廳的接待人員得知她的來意後,忍不住多看她一眼,不用問也知道,或許是疑惑人類居然想在城裡買房。

很快沉霧非拿到一批符合她要求的房子的圖片、地址。

當得知房子的價格時,她不禁沉默了。

靈音轉頭看她,「怎麼了?」

沉霧非扭頭問負責房屋買賣的接待人,問道:「可以貸款嗎?」

靈音:「……」明白了,原來是金幣不夠。

接待的妹子甜美微笑:「不好意思呢,客人是主播,目前楓葉城沒有開通對主播的貸款通道。」

不開通也能理解,主播更新換代的速度太快了,沒必要賺這個錢。

反正只要是城市裡的房子,都是不愁賣的。

第150章

沉霧非很後悔。

她從來不知道,萬族狩獵場的房價這麼貴,居然比買件頂級武器貴得多,簡直就是個天文數字,甚至賣方的態度還很叼,表示愛買不買。

更讓人氣恨的是,這麼貴的房子,居然還不愁賣!

早知道當初幹掉那五十個主播時, 先搶了他們的金幣再說,想必排行前一百的主播的金幣應該不少吧?

在萬族狩獵場, 殺人都不犯法,何況只是搶劫主播。

誰有能力,誰就是王法,誰就是主宰,道理就是這麼簡單。

所以她去搶那些主播,根本不需要擔心犯法,不需要擔心會被通緝,甚至不需要付出什麼代價,完全不需要顧忌什麼。

就在沈霧非陷入後悔的情緒之中,靈音問道:「沉霧非, 我借你金幣吧。」

沉霧非轉頭看他, 問道:「你有金幣?」不是說靈森族的物慾很低, 衣食住行都在野外, 並不會主動賺金幣嗎?=quothr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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