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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梦里被她按在车站那块刺眼的广告牌上接吻,背上的皮肤紧贴着灯箱,烫得快要整片脱落。

我喜欢这样的梦。于是连带着也喜欢隐身。

因为我发现——只要隐身得够久,再突然出现,社会这个邋遢的母亲就好像猛地惊醒了似的,赶紧给面黄肌瘦的我喂颗糖吃,生怕我真的死了。

当然,隐身也不全是优点。再经历了无数次刷完饭卡却没给添饭,刚蹲上马桶就触发节能灯身陷一片黑暗,以及最让人烦恼也最惊心动魄的上学途中半个身子被夹在公交车门外之后,我总算认真起来,发誓要完全掌握这个独一无二的超能力。

没错,当时的我一直觉得这是超能力,而不是缺陷。

首先家里是不可能练习的。我也曾尝试过在奶奶面前发动能力,但无一例外都失败了。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实在想不通一个七老八十,连蟑螂都能看成干辣椒的老太婆是怎么能精准地感知到我的存在的。直到后来她去世了之后,我才逐渐明白过来,用眼睛看人是最偷懒的方法——而她从不偷懒。

没办法,只能在学校练习了。

你没听错,这对于我来说的确是个相当不情愿的决定。因为——与其说是在学校练习“如何隐身”,不如说是在学校练习“如何不隐身”。

一个牧羊人管五六十头羊,当然只有特别漂亮的白羊和特别扎眼的黑羊能获得更多关注。剩下的大部分,只要不生病,不掉队,几乎都处于不被看见的状态。

这不是隐身,这是被隐身。主动隐身的前提是,首先别人要知道你的存在。

我一直相信我是主动选择隐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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