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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這, 小狗還特意用腦袋去撞他肚子。一百來斤的敦實身材直接把人撞到地上, 它還有些不滿意, 後退兩步還想要再來一次——人,來玩啊。和汪一起玩摔跤。

汪超擅長的。

小狗沒怎麼樣,人是真的怕了。這麼大隻的敦實小狗威力非比尋常, 就這麼來一下,他半條命都要沒了。完全就是生命不可承受之重。

主人從地上連滾帶爬起來,恨不得現在就溜走,「行了行了,我怕了你了。我認輸。我不可能把你扔掉, 都是騙小狗的假話,行了嗎?」

十來斤的小狗撒嬌叫有趣, 一百斤的大狗撒嬌真的會要你半條命。再讓它這樣弄下去,狗沒事, 人多半要進醫院。這完全是先天體型上的差距。

就他這個弱雞, 實在和冬瓜玩不了抱抱遊戲。要是冬瓜生氣,大屁股一撅,說不準還能直接把他拽到草叢裡。扛不住, 實在扛不住。

他還能怎麼辦,只能把它當成手心裡的寶貝,小心翼翼地哄著唄,「好了,寶貝冬瓜, 大家都知道你很乖。乖乖小狗是不是要和主人乖乖出門?走,我們接著去散步,散一會兒就回去休息了,外面那麼熱是不是……」

別人都穿短袖,冬瓜還是三層夾棉,要是一個不小心把狗熱著了,它中暑可不是一瓶二十塊藿香正氣丸就能解決。怎麼都得輸液一個月,在家躺很久又要和他槓上。

千錯萬錯就在於他不應該養狗,為什麼要養這麼一隻狗呢,還是養一隻自己都控制不住的大狗。你看看人家那小狗多好,直接抱在懷裡親香。是你去哪兒,狗去哪兒。

現在他是徹底沒有絲毫選擇權,只能任由冬瓜帶著他到處溜達。

冬瓜的耐心也最多五分鐘,它猛地起身,好像看到不遠處新的樂趣,也不管主人家和聞明聊天有沒有聊完,立刻邁腿朝那邊走去。主人被硬生生拽著走,「等一下,等一下,走慢點,晚上不要跑那麼快!」

如果他有罪,就直接懲罰他。而不是讓他擁有冬瓜這個難纏的小東西,罰又不捨得罰,犟又犟不過,每天都是甜蜜的折磨。啊,要說甘之如飴還是欠點的。

小可愛邁著大屁股漸漸遠去。聞明目光直勾勾地看著,仿佛那邊就是他夢中情人一般,如此嚮往又眷戀。鄭暉下意識問了一句,「那咱回去也養一個?家裡地方大,有地方讓它跑跑。」

大不了就放在倉庫裡頭,總能找到個讓它能舒展身體的地方。

但聞明看了他一眼,眼裡明晃晃是不贊同,「這種嗎?算了吧。毛這麼厚,打理起來很麻煩的,而且這種狗在野外生存能力也一般,對人類太友好了,看門不行的。」

他要是想養狗,去鄉下抱個大黃的崽子不行嗎?保准聽話又乖巧,一點多餘的麻煩都不會有。大黃的崽子哪裡會跟他犟著不肯走,也不需要溜。它們自個人能照顧好自個人,只要管飯就行。

這樣的小狗,可愛是可愛,但是摸摸別人家的就行。讓聞明付出那麼多時間和精力去照顧,他實在有些為難。就光它身上那油光鋥亮的毛髮,都不知道耗費了多少時間。

「你說,把它身上那毛每天攢下來,半年是不是就能給它自己做個狗毛毯子了?」聞明忽然冒出來這麼一句,把自己都逗笑了,「小狗蓋著狗毛毯,哈哈哈哈哈哈哈。」

那可真是挺有意思的,指不定還能把毛氈手藝再發揚光大一下。

你說,要是專門有人接狗毛貓毛毯子定做,是不是也挺有市場的?總有些愛寵人士想要把寶貝的毛留下來,但卻不知道怎麼保存和處理的。幫他們打成毯子,說不準是條致富新路子。

打這種毛毯總比做棉花被工價高多了吧。

或許是因為天氣炎熱,也可能是聞明定位找准了。他們家這冰淇淋倒真是每天都賣得挺好,有一樣爆款自然帶動了其他產品銷量。每天夜市沒結束,他攤位上東西就賣得差不多了。

只是,每天他都會特意留點邊角料下來等等冬瓜。要是冬瓜今天在這邊散步,就給它加個餐。如果冬瓜不吃,就投餵附近流浪貓狗,總能把多餘的那點兒原材料消耗掉。

不過今天好像有些不一樣,聞明遠遠的看見冬瓜主人經過,竟然沒帶冬瓜。難道他主人真的打算吃獨食?那回家冬瓜肯定要鬧得天翻地覆,絕對會讓他知道什麼是小狗的憤怒。

要是空一點聞明肯定要過去跟他主人聊兩句,但手上活太多,只能看著他這樣過去。奇怪的是,冬瓜主人離開之後,再也沒從他這邊走,匆匆忙忙的,好像在著急幹什麼似的。

忙的時候沒察覺有什麼不對,空下來忽然發現剛剛遇見,哪哪都不對勁。

聞明忽然有了個猜測,「看他那麼著急,是不是冬瓜走丟了?」這念頭一閃而過,聞明又迅速否定了,「應該不會吧,呸呸呸,都是我在瞎想,好好一隻狗怎麼會那麼容易都丟了。」

有時候還真的好的不靈壞的靈。他們剛收攤就刷到冬瓜主人發的找狗朋友圈,為了讓更多人幫忙找。他們甚至主動提出了感謝金。只要給線索就給五千。

這不算多高,但多少也是讓人能夠認真對待這件事的金額。聞明只覺得心裡七上八下的,下意識也關注起這方面。這樣一隻在愛里長大的小狗,讓它獨自一人在外頭漂流,它受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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