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过后,周星晖牵着狐狸出去散步时,遇到了以前工地工作的工友们成群结队地下班,有几人看见了他,瞬间围了过来。
周星晖下意识拢紧了身上的大衣,把肚子掩盖住。
“是小周啊!”
“好久不见了。”
“小周身材越来越好了。”
工友们七嘴八舌把他围在中间,好哥们似的勾肩搭背,被那只大白狗龇牙“呜汪”凶走了。
“哇!好凶。”
几人连忙散开,扶聆不高兴地抬头看着周星晖,周星晖弯腰,有些无奈地把他抱了起来,慢慢摸着他的背。
见他这么宠着宠物,有人抱怨,“你家养这么凶的大狗,不怕娶不到媳妇?”
“就是,这么认主……”
扶聆懒洋洋地舔着自己的爪子,尾巴扫在周星晖的肚子上,从鼻子里哼出一声。
周星晖勾起唇角:“没事,我已经找到了。”
众人顿时八卦起来,把他重新围住:
“谁谁谁,有照片不?”
“上次给你介绍的漂亮村花你都不要,你能看上哪样的啊?”
“哎呀,人家高材生,看上的肯定也是高材生……”
周星晖没有多解释,只说道:“他很好。哪里都好。”
那执着于给他介绍对象的工友还是有点不死心:“有我侄女漂亮不?我告诉你,我侄女真是公认的村花,可漂亮了,我给你找照片……”
“哼。”
大白狗再次哼了一声,周星晖说道。
“不用看了,谁都没有他好看。”周星晖说道,“他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人。”
工友们还是缠着他要照片,周星晖当然不可能把扶聆的照片给他们看,突然有人说道:
“诶,上次来工地找你那个混血弟弟,你媳妇能有他好看啊?”
周星晖微微笑了:“和他一样好看。”
多聊了几句,扶聆都要睡着了,周星晖便和他们告别,走向远处的道路。
“说得跟狐狸精似的……”
有人在他身后嘀咕了那么一句,很快消散在夕阳的余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