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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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野车最终停在一处还算隐蔽的废弃营地。
车上众人跳下来搬运整理物资。
大概是看出冉暮秋细胳膊细腿好像没什么力气,又或者是将物资看得很珍贵,没有人要他一起帮忙搬东西。
冉暮秋寻了一圈,暂时没寻到可以做的事,干脆到离营地不远处的小溪旁边洗脸洗手。
他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就这样顺利地拥有了队友。
而队友,竟然还很巧的就是今天下午在“帆船”时遇到的那个男生。
短暂的路程,他已经知道了男生名叫凌弋,是个普通的生存类剧本任务者,不是第一次进[乐园]了,所以比冉暮秋多出一些经验。
冉暮秋蹲在小溪边,掬水扑了扑脸,突然想起什么,问系统:【对了233,你刚刚为什么说,要我找的队友,不是陈克?】
233:【因为屋棚是大部分新人会选择的降落地。宿主同他组队,可能对完成任务没什么帮助,很可能只会两人一起,死得更快。】
冉暮秋:【……】
懂了。
就是虽然能进大逃杀的都是大佬,但自己太过于菜,一般厉害的人还带不动,所以233叫自己不要祸害陈克,去找更厉害的人的意思。
他噎了一会儿,突然有点急了:【那、那凌弋够不够厉害啊……万一我跟他组队,害他也早早淘汰掉怎么办?!】
233安静了会儿:【这个,应该不会的。】
冉暮秋哪里听得进去!
他突然想起来凌弋刚刚还告诉他,他同绿头皮他们并不是队友,只是暂时一起行动。
这种话,在多人生存类剧本里,其实就可以理解为双方随时都有可能起冲突的意思。
冉暮秋刚刚没有想到这一茬,这下立刻就慌了,连脸也不洗了,连忙从小溪边拔腿往回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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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头。
凌弋蹲在营地一旁的沙丘上,懒洋洋的望着远方的落日,悠闲得仿佛在看风景。
他点燃了根烟,但夹在手里没抽。
其实凌弋烟瘾并不算重,且不知道为什么,自打从休眠仓里出来之后,愈发淡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