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稱,那不就是「我」嗎,這玩意還有真性和假性這一說?我這寫的不就是第一人稱嗎?
哎呀,頭暈。
於是她回了一個問號。
長頸仙女:「?」
小玫瑰:「……」
看著小玫瑰的省略號,她開始自我懷疑,自己是不是太笨了,把小玫瑰給蠢到了。
好在對面依然沒有放棄她,還是回覆了,而且是一大段字。
小玫瑰:「記住,當你決定使用第一人稱的時候,那麼從此在這個世界裡,只有一台攝像頭,它就像是一個探照燈一樣,幫在你的主角的眼前。
「這個世界也只有兩個錄音設備,一個放在主角的左耳,一個放在主角的右耳。
「因為主角沒有讀心術,所以她對於別人的一切想法,都只能是「猜測」。
「你既然寫:「主角推開門,看見了服裝店的立柱後面那個白色的人偶。」
「這個觀看順序就是錯的。既然人偶在立柱後面,主角推開門的一瞬間怎麼能知道後面藏著一個人偶?
「這就是上帝視角。
「正確順序應該是:「主角推開門,先看見門縫裡一剎那間的景象,然後看見立柱,往前走兩步之後,最終才看見立柱後面有一個白色的東西,仔細一看,原來是個人偶。」
「這才是第一人稱,移步換景。」
小玫瑰說完,最後不忘了加上那個稱呼:「懂了嗎,寶貝。」
「……」
長脖子想了一下那個場景,感覺頭腦似乎清明了不少。
長頸仙女:「你是說,完全按照第一人稱射擊遊戲的感覺是吧。攝像頭就是那個顯示屏中間的槍桿,「我」面向哪裡,鏡頭就看向哪裡。」
小玫瑰:「你很聰明。」
長頸仙女:「啊!我懂了!(玫瑰花)」
她立馬乾勁十足,頭腦一熱,決定從頭開始寫起。但是又不想就這麼錯過和小玫瑰交流的機會。
長頸仙女:「我這個結尾是不是不太好?」
她的結尾是,當晚主角自己變成了服裝店的人偶。就結束了。
小玫瑰:「要聽我說實話嗎。」
長頸仙女:「嗯。」
小玫瑰:「有點復古,像是一百年前的那種風格。」
長頸仙女:「……」
說我寫得老土是吧?她無奈地撓了撓頭髮。嘴好毒啊你。
小玫瑰:「如果你生氣,那可真是抱歉了。其實我並沒有惡意的。」
長頸仙女:「……」
你還在這裡給我陰陽怪氣???
可惡的小玫瑰。真是披著羊皮的惡狼。
長頸仙女:「大大,那我該寫成什麼。(淚流滿面)」
畢竟作者就在這裡,簡直不問白不問。正好白嫖一個創意。
小玫瑰:「嗯好,仙女姐姐,讓我想想。」
上來就叫她姐姐,這嘴這麼甜。
本來以為這個問題小玫瑰要思考很久,結果僅僅在一分鐘之後,小玫瑰便回她了。
小玫瑰:「我不是說該不該,我只是說,當我拿到這個服裝店題材的一瞬間,打算去寫一篇五千字短文的話。我大概會直接把主角設置成服裝店店員。然後故事這樣寫:
「主角是一個奢侈品服裝店店員,每天經手大量的奢侈品服裝、首飾、箱包。它們價值幾十萬,甚至幾百萬。
「他每天接觸的都是有錢人,也就覺得自己也屬於那個階級,然後養成了拜高踩低的性格。
「每次他看見一些穿著破爛普通的人來到店裡之後,都會冷眼相待,嘲諷地說一句:「買不起就別碰,碰壞了你們賠不起!」把顧客給直接氣走。
「可是,他一面覺得奢侈品都是自己的,但一面自己的工資又買不起那些東西。只能眼巴巴地看,卻帶不回家,內心也逐漸扭曲。
「這個店裡一共兩個店員,一個是他,另一個是小女生,是新來的,叫他哥,平常總是被他呼來喝去。而他喜歡偷懶不幹活。
「他總是每天晚上關店之前,讓另一個店員提前下班,自己偷偷穿戴那些貴重物品。
「然後並給自己拍照,發布在社交媒體上,來冒充富人,收穫羨慕他富足生活的評論,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
「因為他比較懶惰,他也會羨慕那些服裝店裡的模特,對人偶模特說:「你們一天天的,僅僅只是呆在那裡,什麼都不干,倒是落得個輕鬆。」
「他說完這句話之後,看見某個模特的手指似乎動彈了一下,但是定睛一看,又什麼動作都沒有。
「有一天晚上,在商場即將關門的時候,他又一個人留在服裝店裡,扒。光了一那個人偶的衣服,穿在自己身上。
「那是一套當季最新款,價值百萬。他偷偷穿上之後,面對著鏡子拍照。然後結果卻在鏡子裡面發現,自己背後的那個人偶,似乎動了一下,面向了自己……
「他嚇得開始逃跑,但是店鋪門緊關,他出不去。最終經過一系列詭異事件,他成為了那個人偶模特。而原來的那個真正的模特,卻變成了他的樣子。
「他們兩個身份顛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