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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信之眉頭緊皺,「何人在此喧譁?本知府說了,此案件已有定論,不論是誰,若是敢幹擾辦案,一律同罪!打,給我狠狠的打,直到他招認為止!」

童啟一把扔掉手裡的敲鼓棒,強行闖入了堂中,寸步不讓,道。

「根據大奉朝律例,百姓若遇到重大冤情或緊急情況,涉及重大不公、官員腐敗或者正常訴訟程序無法解決的情況,有資格敲響鳴冤鼓,而百姓在擊鼓後,官員必須立刻升堂受理案件,不得拖延!怎麼,知府大人,你這是要知法犯法,眼睜睜看著百姓無冤可訴,公然質疑朝廷內的司法制度嗎?」

顧信之難以置信的站起了身,冷笑道。

「你跟我講律法?好,那我便跟你講一講什麼叫作律法。大奉朝明文規定,當地知府有審理權,若遇到人證物證具在的重大兇案,可直接判刑,三個月後,再上交至大理寺和刑部覆審,你有什麼冤屈質疑,便等到三個月後再說吧!」

「您確定嗎?或者說,您確定胡丞相本人,也是如此想的嗎?」

顧信之瞬間一滯,陰狠的看向童啟,他上前兩步,壓低了聲音道。

「是,我不敢保證三個月後,吳韌會如何,可顧大人,您便確信三個月後,自己不會人頭落地,連帶著胡丞相也受到牽連責罵嗎?別忘了,我可是皇上親自讚賞過的文人,身後還有著三皇子。若被逼急了,拋去這一切東西不要,也定是會給自己的徒弟報仇的!到時候相信您也不想看到您自己尸位素餐、狹私泄憤、草菅人命的文章,傳遍大奉朝每個角落,無一遺漏吧?」

顧信之握緊了拳,反問道,「你這是在公然威脅朝廷命官嗎?」

「不,我只是想讓您相信,我們書院的校刊,絕對能達到這種普及速度。」

童啟認真講道,方才他已經從學生們那裡簡單的聽完了整個事件,如今只覺得腦袋頂上都燃著熊熊火焰。

無可壓制下去。

他拿起旁邊一學子手中的【華夏書院校刊】,明晃晃示意著。

顧信之一點點沉寂下來。

他不敢篤定童啟會不會為了一個吳韌,和他徹底撕破臉皮,寧願冒著永遠都開不了書院的風險,去保這一位學生。但卻敢信,這校刊的威力。

這玩意兒不過剛剛產生了三個月,便如同瘟疫一般傳遍了大半個北方。

連帶著京城裡聖上、皇子們也偶有翻閱。

若不是生產印刷的速度總是被控制著,不肯多賣,如今只怕整個大奉朝,都早已經是這東西的天下了。

而這也是他真正畏懼華夏書院力量的原因。

輿論。

如此不可控的東西,竟被一個書院的山長掌握著,何等的滑稽可笑!

若其真在這上面刊登點什麼,誰知道他會不會像第二個【范進】一樣,落得千夫所指的下場呢?

是索性魚死網破,還是且退一步,令其心服口服?

顧信之瞬間陷入糾結之中。

而童啟則趁著這個時間,心疼的將自己的學生攙扶了起來,他看著對方身上的傷,一股難言的怒火令他險些抓狂。

又是如此,又是如此!

有什麼事為何不能沖他來,為何總是要對著他無辜的學生們去下手?

啊啊啊他連一個指頭都捨不得碰的寶貝學生啊!

竟被硬生生打成了這個慘狀!

顧信之,我童啟必和你勢不兩立!!

察覺到山長快要崩潰的情緒,吳韌抬起眼,輕輕的點了點頭,以示自己無妨。

相反,他反倒覺得慶幸,萬幸這禍事是衝著自己來的,而不是山長。

不然就山長那小身板,一板子下去,哪裡還有命在?

童啟滿肚子怨氣,無從發泄,因著人在屋檐下,對方是官,他只是民,所以

也只能強忍著,一把拉起那地上跪著的更夫,質問道。

「便是你親眼目睹了我學生衣衫帶血,手拿利刃從城東跑出來的?好,那我請問你,你知道從城東柳家跑到我學生居住的地方,需要多長時間嗎?」

更夫慌亂不已,他哪裡知道這個?於是隨便說了個數字。

「大概……兩刻鐘?」

童啟冷靜的搖搖手指頭,「我告訴你,起碼需要一個時辰之久!」

從城東到城西,除非吳韌是瘋了才會跨這麼大半個城區去殺人,只是路上花費來回就得四個小時!哪裡還有什麼力氣去殺人哦。

「普通人的步行速度約為每小時3-4里,我們住在清水巷,位於城西,而柳氏居住在城東,整個州府不算繞的遠路,直行距離為7里左右,也就是說,吳韌起碼得花費兩個時辰在路上,沒錯吧?你說你是在三更時遇到的他,那麼扣除殺掉五人用的時間,扣除掉他路上去的時間,再再扣除掉他奸、、辱婦女的時間,我們最少給他算個一刻鐘吧。那麼,請問,他需要在幾時出門,才能被你碰到回程的路?」=quothr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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