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入秋了,天氣涼,小動物的保暖也得跟上,她絕對不承認是自己打扮小狗的癮犯了。
閃電是只大狗,穿小孩的衣服剛好,款式也有得挑。她進到童裝店內,導購熱情地上前招呼。
「謝女士,請問是給家裡的小孩買的嗎?」
謝與月一向誠實,「我家有隻八十斤的金毛,想買給它穿。」
對方愣了兩秒,微笑著繼續問:「您家的是男狗狗還是女狗狗?」
「男狗狗,差不多這麼長。」她大致比劃了下。
「好的,您可以看看我們這邊的款式,這是適合六歲左右的男寶寶穿的衣服。」
「我們家寶寶胸肌比較大,可能得再大一號的。」
「那可以看看這邊……」導購盡責地介紹著,謝與月覺得她說得每一件都挺適合閃電的,不知不覺也買了不少。
挑完衣服,謝與月心滿意足地走出店門口,忽然有人徑直走過來,問道:「請問是與月嗎?」
謝與月順著看過去,是一位女性,二十來歲的模樣,留著披肩捲髮。
在看清謝與月模樣後,她立馬笑了起來,捂住心口,「真是你!近看好漂亮,不行了我眼都要看直了。我,我是你的粉絲,也是學古典舞的!去年我去看過你巡演的《花木蘭》,你的雲里前橋真的很牛,翻得特別利落漂亮,非常震撼。」
「我還特愛你演的那個什麼,那個什麼電影裡的亡國公主虞美人,可惜戲份好少,到現在我都還時不時看你的片段cut,還扒了那段舞來學,力量感太足了。瞧我說了這麼多,請問可以給我一個簽名嗎?」
面對這樣的熱情,謝與月挺受寵若驚,「當然可以呀,求之不得。」
女生立馬從包里掏出一張明信片,又掏出了支筆,一起遞給她。
「我運氣好,時不時就會碰見我喜歡的明星網紅,有好幾次因為沒帶紙筆沒能要到簽名,很可惜的,後面這倆樣就成了我包里常駐了。」
謝與月簽上自己名字,想了想,順手寫了句祝福語上去:願你如木蘭一般不被定義。
女生接過明信片,問道:「話說你以後想不想試著去拍戲?你的虞美人演得真的很好,好多人念念不忘呢。」
謝與月拍那部電影也是湊巧,那部電影的導演是孟女士好友,因為一直找不到滿意的演員,找到了謝與月這兒,想拜託她試試。
不好意思拒絕誠懇的長輩,她答應了下來。演的是個戲份很少的小配角,一舞傾城的亡國公主,借著獻舞的名頭,她暗中潛入敵國刺殺皇帝,成功後當場自戕,以血祭國。
導演花了非常大心血打造電影,每個演員都被她特訓過,拍了足足五年。
幸而票房沒有辜負團隊付出的努力,連帶在裡面演小配角的謝與月也火了一把,網友自發剪輯出來的跳舞片段播放量瘋漲。當時還有人在猜她是不是打算跟孟明玉一樣,也走演員的路。
再次被問到這樣一個問題,謝與月依然是當初的回答:「不拍。我會在舞台上跳一輩子的。」
女生又遺憾又開心,拿出手機來,跟謝與月拍了幾張合照,最後開心地揮揮手,準備要告別了。
臨走前,她注意到謝與月是從童裝店出來的,便狡黠地眨眨眼,說道:「你要和聞總要好好的哦。他是個好人,你也很好,你倆這輩子是要百年好合的!」
謝與月笑著送走了她,心裡卻不免有些嘀咕。
她和聞敘不就結個婚而已嘛,怎麼連粉絲都知道了。
等過了一會,謝與月突然反應過來,女生告別時笑得非常意味深長。
她不會誤會自己和聞敘有孩子了吧?
不能夠啊!!
-
拎著東西到家時,閃電已經醒了。
她給閃電試搭了好幾件衣服,還給它拍照,不停地夸它帥氣,誇得它尾巴狂搖,對著照片看了又看,後面連換了好幾個姿勢,催她多拍幾張。
想不到還是只臭美的小狗。
傍晚,六點左右時,聞敘回來了。
推開門,便看到謝與月縮在沙發上,睡著了。不知道夢見了什麼,嘴邊居然還掛著笑。
他下意識放輕腳步,即便如此,沙發上的人慢慢蹙起了眉頭,緩緩睜開眼,睡眼迷濛的,見到是他,忽然嘟囔著道:「聞敘,你好狠的心啊,居然敢殺了我的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