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越在心裡想。
他好像無師自通般的學會了如何讓談戀愛,也自然而然地認為如此氛圍之下,他們該接個吻的。
其實昨天就該接吻,互道情愫之後就該就著月色吻到一起,擁抱著接吻,兩個人黏在一起,感受對方的體溫和心臟跳動的節奏,然後慢慢睏倦,再倒在同一張床上好好睡一覺。
方越有些貪婪地想。
他突然爆發出了無上的勇氣,看著近在咫尺的傅岑,欺身上前,在鼻尖幾乎抵著傅岑的時候又慢了下來。
他們倆眼睛之間都流動著巨大的歡欣,互相都在鼓勵對方往前一步。
方越還懸停在那處,傅岑卻沒再等待——他微微抬頭,嘴唇就貼在了另一片溫熱之上。
呼吸也灑在了方越的臉上,方越的毛孔微漲,血液要想要從中迸射出來。
方越詭異地想到:要是他們現在就死了,這個死亡場面還挺唯美的。
接吻的時間非常漫長,他們都以為一個世紀過去了,不過也才堪堪一分鐘罷了。
在要分開的瞬間,方越悄悄伸出了舌尖,輕輕舔舐著傅岑的唇縫。
傅岑感覺一股熱流湧上腦子,甚至有些手足無措不知道該做什麼,只好維持原狀避免出糗。
於是,接吻又被拉長了「一個世紀」。
待難捨難分的兩人終於分開,樓下傳來了好多人小聲說話的聲音。
傅岑看了眼時間,說:「這會兒書店人挺多的,我們走吧。」
方越順從點頭,還不忘問一句,「去哪?」
傅岑其實也沒想好要去哪,「隨便逛逛,然後吃個晚飯?」
「行。」方越回答。
他們收拾好東西走出書店的時候才發現外面太陽太大了,晃得人都要睜不開眼睛了。
其實早上得時候方越就有感召今天應該是個好天氣,陰了一個冬天的城市在一個春日的下午突然煥發出了明媚陽光,下一步,就該是夏天的到來了。
他們頂著陽光,順著小路往前走。
那一刻被歲月拉得好長好長。
晚上他們隨便找了家店吃了飯,味道意外地不錯。
一直到傅岑送方越回家的時候,這一天還在腦子裡意猶未盡。
方越甚至有些懊惱自己怎麼在約會裡睡著了?要是不睡著,他又多了幾個小時可以和傅岑相處的時間。
傅岑和方越說再見的時候,兩人擁抱了一次,其實是想接吻的,但無奈這校區里人不多,大家都大概認識,他們還是不敢這個時候就把一切公之於眾。
於是只是簡單的擁抱。
「明天見。」傅岑對方越說。
「明天見。」方越也回答。
他們突然有了好多個可以見面的明天,這讓方越竊喜,他盯著傅岑轉身的背影,悄悄在自己的明天見後面加了個,「男朋友。」
「明天見,男朋友。」方越在心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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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回到學校的時候,班上好多人還沉浸在上周的運動會裡,都聚在一起三五成團地聊著天。
方越趴在桌子上寫著無聊的練習題,傅岑在旁邊不知道在鼓搗什麼紙片,外面操場上有人打球,打球的聲音已經傳到了九班的教室里。
這是整個高中最平凡的一天。
但是,他們會在上課的時候悄悄牽手,然後下課的時候去到操場一個角落接吻。
他們上下學的時候會聊這一天的一些事兒,吐槽食堂飯菜難吃,或者吐槽岑教授做飯難吃。
他們會在每天見面的時候說一句「早上好男朋友」,會在晚上分開的時候依依惜別,三步一回頭,就算晚上夜跑的時候還會見面。
而他們每天夜跑結束之後,也不會像之前那樣立刻回家,而是牽著手繞著公園走上那麼一會兒。黑夜給了他們安全感,他們的手不像白天那樣只是松松握著,有人來的時候再快速分開。
夜跑後的散步,他們會把彼此握得很緊,就算手心微微出汗也不分開。
在運動會之後的那次月考中,方越終於回到了他該在的位置上,成為了緊緊貼在傅岑名字後面的第二名。
所有人都不詫異,方越本來就該在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