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先生是你老闆,對吧?」
「現在看的話,是我老闆,可我之前不知道啊,他也沒告訴我。」
「他自己是沒說,但那麼多線索擺在你面前,就連網友都猜到了,只有你一個人不相信。」律師就差要把那句「你是大傻*」說出來了。
「你先別管這些,反正我們知道的情況就是,他是你老闆,他開了家經紀公司,名下十個藝人,八個大熱歌手。你覺得他缺錢嗎?會為了你那點賠償款就撤訴嗎?」
馮黛月聽傻眼了:「那怎麼辦?」
律師心累:「當然要對症下藥啊,他起訴你是因為你造謠,那你要想辦法恢復他的名譽,還他清白。公開道歉,諸如手寫道歉信,當他面讀出來,發微博置頂等等。這些手段,你應該比我清楚。」
「啊?一定要公開嗎?不能私下解決嗎?」
「……如果私下能解決,你猜他為什麼起訴你呢?」
「那我豈不是一點面子都沒有了。」
「面子?」律師簡直想呵呵了,人都要被拘留了,還在乎面子。
到底是客戶,是上帝,律師努力維持穩定的情緒,給她講道理:「不談你自己,如果你真的被定了罪,你們家的生意,你以為不會受影響嗎?」
馮黛月家是搞茶飲品行業的,說通俗一點,就是賣奶茶的,在當地小有名氣的一個品牌。馮黛月剛出道的時候,用她當「代言人」,把照片印在外包裝上,給她稍微帶出了一點名氣。
前不久,她在網上的風評變差,市場部建議把她照片撤掉,她爸同意了。知道她的脾氣,沒敢告訴她。
「茶飲品品牌一直是供大於求,市場競爭激烈,如果大家知道這個品牌創始人的女兒因為造謠誹謗擔負刑事責任,你覺得大家還會為你們這個品牌消費嗎?」
律師給馮黛月分析的同時,想到一個辦法。如果說不通馮黛月,他就直接去找她老子。總不能一個企業老總在這種攸關企業命運的時刻犯糊塗吧。
「可是我要是公開道歉,不也會連累我們家的品牌嗎?」馮黛月問。
「不可能一點影響沒有的,但是一個是犯罪,一個是達成和解的矛盾糾紛,大家會當娛樂圈的八卦新聞來看,性質完全不一樣。」
犯了錯還想一點後果不承擔,哪有這麼美的事,多少要捨棄點自己的利益,不然別人憑什麼諒解你。律師想是這麼想,但
是不能這麼說出來,畢竟這是委託他的當事人,要委婉一點。
「我要跟我爸商量一下。」馮黛月思考了半天后,說。
律師回:「行。」
剛好,省得他多費口舌。
最後馮黛月跟她爸商量的結果就是,無論如何,不管對方提出什麼都要同意。
律師帶著「必須達成和解」的任務去找夏時,奈何一直找不到人。夏時留的信息是公司地址,但他平常基本不去公司,電話也不接。
不得已去找法院,讓其幫忙聯繫,傳達和解的意願。法院作為中立的第三方,幫他傳達了意願,然後得到的回覆是,不和解,直接走訴訟程序。
所以,從收到傳票到開庭這一天,馮黛月極其律師都沒見到夏時一面,直到開庭,在他們的強烈意願下,合議庭人員安排了一次庭前調解。
馮黛月已經寫好了道歉信,當然不是她寫的,找公關公司幫忙寫的。人家寫好,她照著抄一遍,字寫得歪歪扭扭,跟鬼爬一樣。
她開始沒有把道歉信拿出來,而是當面跟夏時確認了一遍:「你真的是夏暮時,是我老闆?」
夏時簡短地「嗯」了一聲。
雖然已經知道了這件事,可是聽到對方親口承認,馮黛月還是很震驚。她追問:「《破繭》是你花錢給我定製的劇本?」
「是。」
「那你……你為什麼不告訴我呢?!」馮黛月看著夏時這張臉,突然覺得他是不是自己,才會默默做這些,不然怎麼不告訴她呢。
都為她做了那麼多,後面不讓她參加綜藝拍攝,應該也是有其他原因吧?只是沒告訴她實情,讓她誤會了。
想到這些,馮黛月的表情忽然變得扭捏起來,說:「你可以找我好好談一談的,沒必要鬧到法庭上。你好好說,我肯定能理解你。」
這話說得好像她才是原告,夏時成了被告。
律師坐在她旁邊深吸了一口氣,沒讓她再繼續說下去。
他禮貌地跟夏時開口:「夏先生,我方當事人願意拿出最大的誠意請求您的諒解,您有什麼訴求,儘管開口提。」
夏時抬了抬下巴,「你先說說看,我聽聽。」
這句話的意思是,這件事有轉機,可以商量!
律師立即轉頭跟馮黛月說:「道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