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女一男!
發生了這樣的事,接任宴會自然也辦不下去了,傅董黑著臉宣布提前結束。
看了一齣好戲的沐歌,滿意地帶著三人一起離開。
走到酒店門外時,正好看到原身的親媽劉欣怡女士,被她老公劈頭蓋臉地一頓訓斥。
斥責她教女無方,丟人現眼!
劉女士又惶恐又委屈,「你也看到了沐湘剛才的樣子,我們家沐湘是被下藥了,她……」
「行了,你自己過去吧,我丟不起那人。」原身親爸轉身就走,在看到沐歌時,他的神色緩和一瞬,「沐歌,你也早點回去,別讓爺爺奶奶擔心。」
「嗯。」沐歌的態度冷淡疏離,原身親爸也並不介意,直接上車離開。
「沐歌。」劉欣怡在看到沐歌的瞬間眼前一亮,她上前幾步就想拉扯沐歌,卻被沐歌躲開。
博奧瞬間擋在沐歌身前,警告道,「離遠點!」
「你讓開,她是我女兒!」劉欣怡衝著博奧翻了個白眼後,對著沐歌下命令道,「你和我一起去看沐湘,她……」
「她跟我有什麼關係,我去看什麼?看她笑話嗎?」
「你這孩子,你怎麼說話的!」她剛才在老公那裡受的氣,瞬間發泄出來。「你看看你有沒有一點當姐姐的樣子,沐湘是你妹妹!」
「行了,你自己過去吧,我丟不起那人。」沐歌將剛才吳暉傑的話又說了一遍,然後帶著博奧快速離開。
劉欣怡穿著高跟鞋一路小跑,卻根本追不上沐歌的腳步。
「吳沐歌,你有沒有教養,你這是什麼態度,你還認不認我這個媽!」
回應她的是難聞的汽車尾氣,以及閃爍的汽車尾燈。
第514章 報復所有人的吳沐歌 11
傅家宴會上出現的醜聞,成了圈內人津津樂道的談資。
這件事直接讓傅、吳、許三家丟了臉,卻讓劉家有了喘息的空間。
畢竟警察在傅家宴會上,以聚眾yin亂罪名抓走了一男二女三個家族子弟,與這樣的八卦素材相比,劉家父子一同離婚的小事情,自然不會有人在意。
當然,若是那一男二女中,沒有他們劉家的外孫女就更好了。
不過對於劉家人來說,吳沐湘是吳家人,丟的也是吳家人的臉,和劉家人的關係不大。
這件事情愈演愈烈,有人從酒店內部搞到了酒店走廊的監控視頻。
付涵超是被傅倩倩和吳沐湘一起拽進房間的,這個視頻可謂是將吳沐湘與傅倩倩,釘在了恥辱架上。
兩個人的名聲瞬間一落千丈,甚至可以說是臭不可聞,別說是商業聯姻,或是嫁入豪門,對於她們來說,想找個圈內人結婚的可能性都幾乎為零。
而對於事件中的許涵超來說,他想死的心都有了。
他只是好心送吳沐湘回房間,當時一是因為沐歌的不在意讓他賭氣,二是想著還有傅倩倩在,算不得孤男寡女!
可她沒想到那兩個女人會把他拉進房間,會不知廉恥地對他上下其手,極盡糾纏。
他承認他那一瞬間是有些迷失自我,但沐歌還在樓下,他自身也不是那樣的人。
可當他想推開時,才發現自己竟然也中了藥。
心裡想著推開,可手卻不受控制地越摟越緊。
渾沌的大腦依稀記得,吳沐湘進房間後,親他的時候餵他吃了什麼,當時不清楚,現在才反應過來,應該就是那種藥,可知道也晚了。
後來……一切便依循本能行事……
面對警察的問詢,許涵超實話實說,他的本意只是出於好心幫忙,卻沒想到自己會被兩個女人下藥,行那苟且之事。
他表明了態度,想要告那兩個女人強姦罪,卻被警方告知男性不能控告女性強姦。
因為強姦罪是指以暴力、脅迫等方式強迫女性發生性關係的行為,主體只能是女性。
也就是說男性的性自由,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許涵超:……
那這啞巴虧他就只能吃了?
「刑法第237條的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的,構成強制猥褻罪。」許家律師也不是吃素的。「強制猥褻罪會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
「好,就這個罪名!給我告!」
對此,吳沐湘和傅倩倩無力反駁。
那藥物是吳沐湘買的,然後由傅倩倩下到酒裡面的,許涵超是被她們兩個拉進房間裡的,這些都有實打實的證據,容不得她們抵賴。
吳沐湘承認藥是她買的,買藥的渠道也都交代清楚,可和傅倩倩合謀算計許涵超一事。她怎麼想都想不明白,自己為什麼要那麼做。
就算她想拿下許涵超,也不可能和傅倩倩一起,這根本就不合乎常理,也不是她能做出來的事。
可她的頭髮都快被自己薅禿了,也想不起來那天為什麼要這麼做,大腦中就好像多了一層屏障,遮擋了許多她本該知曉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