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爺錯怪小姐了,我本來不該說的.......阿芳小姐前天來過,問小姐以後究竟什麼打算,還說二爺要和曾家聯姻......」
馮少杉什麼表情也沒有,把錢放在桌上,拂了拂衣袖走出去,汽車已等在院子裡。
湘琴哽咽,追上去問:「姑爺!你再也不管小姐了嗎?」
少杉仿佛沒聽見,腳步不停,很快就到汽車旁,保鏢給他開了門,他一頭鑽進去。
湘琴在台階上望著,捂住嘴哭了。
洛箏先與廖太太清了帳,到旅店盤桓了幾日,每天不干別的,就是去找房子。
還真讓她找到了,弄堂里的亭子間,只一間幾平米的房,衛生間和廚房都要與人合用。房租比之前便宜一半。
房子一定,洛箏就回去找張嬸,把地址留給她,以備有人來找,除了宋希文,還能有誰呢?張嬸也明白,一口答應了。
洛箏暫時失去了經濟來源,處處都要儉省,用人也不請了,凡事都可將就,唯獨三頓飯。
一到傍晚,家家戶戶都忙著開爐做飯,整條弄堂里炊煙裊裊。洛箏一狠心,買了煤爐打算自己做,別人可以,她為什麼不行?
忙了半個傍晚,別人家的飯都做好了,她爐火都沒生出來一星半點,臉比貓還花。又羞又氣,第一次覺得自己笨。
鄰居一戶姓江人家的女人看不下去了,幫她生好爐子,勉強做成了一餐飯。
江家男人在外面拉車,女人叫彩珍,在家忙活幾個孩子,她見洛箏穿著考究,又這麼拙手笨腳,猜到是哪裡落難來的小姐,便邀她在自己家開伙,象徵性地收一點錢,洛箏很高興,飯菜雖然粗糙,但三餐好歹解決了。
江家一共四個孩子,最大的男孩跟著親戚學木工,吃住都在那邊,偶爾才回來看看。第二個是女孩,10 歲,彩珍留在身邊使喚,家務多,總聽見她「杏娣」「杏娣」地喊。第三個也是女孩,才四歲,叫小月,最小那個男孩還沒斷奶。
小月很是活潑好動,喜歡爬高就低,時不時掰倒了碗,打翻了醬油,把彩珍恨得一天到晚罵。小月對洛箏好奇,會忽然跑到她房間門口,不說話,也不進去,兩隻眼睛吧噠吧噠閃,盯著洛箏打量。洛箏招手叫她進來,她也不認生,東看西看,什麼都覺得好玩。與洛箏熟了之後更是每天都去,彩珍也能稍稍喘口氣。
「這個字念 yang(二聲)。」小月指著報紙告訴洛箏,「是太陽升起的意思。」
洛箏湊過去一看,還真是個「暘」字。
「你怎麼知道的?」
「姨姨說的。」她管洛箏叫姨姨。
洛箏想了想,的確有這麼回事,樓上阿婆有天讓她給寫個信封,兒子名叫顧暘,她贊過這個名字好,想不到小月都記得了。
以後洛箏常教她認字背詩,小月學得飛快。彩珍知道後笑說:「洛小姐你即便教了她也沒用,小月進不了學堂,不多久全還給你了。」
洛箏道:「認字總比不認強。」
「是啊!」彩珍先點頭,緊接著又說,「等她大了,沒使喚兩年就得嫁出去,女孩子終歸是別人家的呀!」
洛箏惻然,有些人的命運大概一出生便註定了。不過小月再來時她還是教,做一點徒勞的抵抗。
第五十三章 :復仇
祁靜的屍體是她叔叔家去收的,草草葬在郊區的一個公墓里。洛箏尋了幾次才找到,墳前豎了塊簡陋的石碑,也沒有照片,叔叔家怕惹麻煩。
洛箏帶了束花去,將那枚髮夾埋在碑下面的土裡,祁靜愛美。
起初遺憾沒能在她走前見上一面,後來想想也未必是壞事——如果真見到,洛箏也許會受不了。聽她嬸嬸說,人領出來時已經面目全非了。
她現在能記得的是祁靜在巷子裡拼命奔跑的樣子,明明匆忙慌亂,記憶里每個鏡頭卻都放得很慢,足以讓洛箏品味那些微不足道的細節:她蓬鬆凌亂的長髮,赤著一隻腳,衣擺飄然。永恆的定格,還是美。
洛箏在雜草叢生的野地里坐了兩個多小時,回憶起她們初次見面時的投緣,以及她如何給洛箏鼓起離開馮家的勇氣——祁靜從她一篇憂鬱色彩濃厚的小說里嗅出了氣味,婉轉地安慰她,洛箏終於找到可以傾訴的人。她的傾訴是有節制的,但祁靜還是懂了。
她想著這些往事,把兩人相處的過程在腦海里慢慢過了一遍,終於有所釋懷。
祁靜的一生短暫如煙花,在夜空中璀璨綻放,隨後闃寂無聲。她也許不夠完美,卻耀眼過,輝煌過。
她說,即便要死,也要為一件有意義的事而死。她沒有辜負自己的誓言。
洛箏只去上過一次墳,總覺得裡面躺著的不是她認識的祁靜。她要把真實的祁靜寫下來,寫進故事——這是洛箏答應過她的。
小月重感冒初愈,大約是嘴裡沒味道,整天纏著彩珍買糖吃,彩珍恨得要打她,洛箏在房裡聽見,便走出來說:「小月別吵媽媽,跟我來,姨姨帶你去買糖。」
小月馬上不鬧了,乖乖牽著洛箏的手,隨她去巷口的雜貨店。洛箏買了兩包糖,一包給小月,一包給杏娣,不買姐姐會和妹妹搶。
付了錢準備回去時,視野里陡然晃入一張惡魔的臉,不遠不近,神色泰然關注著她,洛箏待看清了,霎時臉色蒼白。
羽田朝她走來,笑吟吟稱呼她:「聶小姐。」=quothr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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