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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明白,像我這樣的普通人,危險係數高了許多,但是想到家中的父母,我就不能放棄,必須活下去!

一開始倖存團隊氛圍很好,女人只用留在原地等著男人找物資回來,不用去面對可怕的喪屍,我思考再三,還是跟著外出尋找物資的人一起出去。

不用面對喪屍當然好,但是誰能保證能一輩子不面對喪屍?當危險來臨時,真的要指望一個非親非故的陌生人會來救你嗎?

我不願意這樣被動,我後面還要去找我的父母,沒有保護自己和他們的能力,又何談找到他們呢?」

第378章 末世文里被腳踩兩條船的炮灰(二)

「隊伍里還有一個短頭髮的女人,叫丁姐,她也沒有異能,和我一起加入了出去搜尋物資的隊伍,因為這個原因,我們在每天分到的食物都要比別人多一點。

在搜尋物資的過程中,我們也不可避免的遇到了喪屍。

我殺的第一個喪屍,是一個穿著西裝的乘客,看著他可怖醜陋的嘴臉,我忍住害怕和反胃,拿著刀在他心臟處捅了一刀又一刀,等他徹底死掉我才敢恢復了神志。

隨著殺得喪屍越來越多,我也逐漸麻木,不再覺得殺喪屍是多麼可怕的事情了。

隊伍中的丁姐比我厲害,平常都是她護著我,殺得喪屍也比我多,大概過了半個月,機場裡的物資幾乎都被搜刮乾淨了,我們不得不離開這裡,另尋出路。

出了機場,每個人都有自己想去的地方,隊伍也徹底散了,好在我和丁姐有緣分,竟然是同一個地方的人,我們到一處偏僻的停車場,殺了幾個遊蕩的喪屍,開走一輛車走上回家的路。

這一路上我們見過太多喪屍,太多異能者,太多死於喪屍之手的人類,但這些都不是最可怕的。

在末世,最可怕的,是人心!

我看見太多為了多吃一口飯,就拋妻棄子,殺人如麻的人,亂世中,從前的道德體系好像也不管作用了,活著的人有時候比喪屍還要可怕。

丁姐和我一般都選擇人煙稀少的路,過了一個多月,歷經千辛萬苦,終於回到了我們的城市。

我先陪著丁姐去了她女兒的幼兒園,知道希望渺茫,但是丁姐總想試一試。

到了幼兒園我們清理掉一批喪屍,竟然真的在幼兒園裡面找到了她的女兒。

小姑娘叫思思,末世後覺醒的異能是躲避喪屍,哪怕是喪屍從她面前經過,也不會多看她一眼,怪不得她年紀這樣小,還能在喪屍包圍中活下來。

成功救下思思,我信心大漲,相信在家的父母應該也還活著。

可惜事與願違,在趕到家後,我只看到了父母的屍體,還有一封留給我的信——囡囡,活下去。

我痛哭流涕,沒有了父母,我一個人活著還有什麼意義?是我不孝,應該早點回來的,或許這樣還能讓父母活下來。

我生無可戀,還是丁姐讓我振作起來,至少讓兩位老人家入土為安。

最後我們躲避喪屍,到了郊外給我父母下葬,摸著墓碑,我已經不知道活下去的意義是什麼,讓丁姐帶著思思離開,不要管我了。

但是丁姐仍舊對我不離不棄,一路帶著我和思思艱難前行,見丁姐這麼辛苦,我也不忍心,打算將母女倆送到安全區再離開。

那時我們從無線電中知道了,有人已經開始建立安全區,只要交一定的物資就可以進去,進入安全區總比孤身在外要安全多了。

在趕往安全區的路上,我遇到了我的男友曹洪,我走到他面前,認出我後他被嚇了一大跳。

我這才發現他身邊還有一個姑娘,年輕漂亮,長相甜美,兩人的關係應該不淺。

曹洪沖我死命眨眼間,生怕我說出什麼不合時宜的話,讓我瞬間沒有了再相認的心情。

末世來臨,我生死不明的情況下,曹洪另外找了一個女朋友也是可以理解的,我就不要壞他的好事了。

而且說實話,看見曹洪跟其他人在一起,我竟然一點感覺也沒有。

若不是看見他,我都快忘了有這麼一號人,看來末世不只是在摧毀我們的身體,連我們的精神也在漸漸枯萎。

在我離開後不久,曹洪身邊那個女孩竟然跟了上來。

要說女人的第六感真是准,她開口第一句就問我是不是曹洪的前女友,我苦笑點點頭,然後告訴她我們已經分手了不用擔心。=quothr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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