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在一起。
他要那顆星星,屬於自己。
徐有芳看著沈回勢在必得的表情,覺得人真的瘋了。
到底還是怕凌星受傷,開口道:「強扭的瓜不甜,沈回,我警告你,千萬別亂來。」
沈回聞言點頭,看似同意,可張嘴說的卻完全不一樣,「我會讓它甜。」
說不通,勸不了,徐有芳也沒轍,總不能把人打死。
她心裡也清楚,不管怎樣,老二不會真的讓星哥兒受到傷害。
算了,兒女都是債,就這樣吧。
她管不了了。
凌星進灶屋的時候就感覺氣氛不太對勁,沈回左臉有些紅,沖他愉悅的笑,徐有芳沖他苦笑。
他今天也是專門起的更早一些,為了和徐有芳說昨晚答應的事,他沒辦成。
頂著沈回無法忽視的視線,凌星到徐有芳面前,小聲的告訴她,昨晚他勸說失敗了。
徐有芳已經知道結果。
她繼續苦笑,略顯疲憊的眼神看向凌星。心想不僅失敗了,還把老二刺激到,人要瘋不瘋的。隨時都可能直接捅破窗戶紙,對著你說些見不得人的話呢。
徐有芳嘆口氣,拍拍凌星的肩膀,認命道:「娘曉得了,沒事,後面再說吧。」
凌星見徐有芳不怪他,心裡隱約有些心虛,覺得對不住。
他昨晚其實也沒有很賣力的勸說……
很快沈燕和沈來起來了,烏雪也搖著尾巴等吃飯,凌星的那些情緒被打斷,乾脆壓在心裡,沒再拿出來細想。
沈回吃完飯沒跟著凌星去鎮上,而是帶著生員契書去了縣城。
昨天家裡都是人,他沒能出去。
今天要趁早去縣衙,需要把身份重新登記一遍。
到縣衙的時候,衙門裡小吏忙碌的很,似乎在搞什麼大事。
從來往人的零星唇語中,沈回大概猜到了是為了弄香腸工坊的事。
凌星用香腸方子在縣令那換了些東西,沈回到家第一晚就知道了。
事情也和他有關,需要他確定要不要一起縣裡。自然是早確定,早安排的好。
沈回當然是選擇去,甚至還有些高興,能夠離開村子,沒什麼熟人。
知道衙門已經開始忙活起香腸生意,沈回沒太關注探究,直接去戶籍司,他想趕緊弄好,急著回家。
縣衙里的所有事都瞞不過林清渝,沈回戶籍重新登記好後,王團就帶著一堆東西過來。
「沈秀才,這些是縣令大人賞的,恭喜沈秀才院試得中。」
王團臉上帶著笑,面對沈回時多了從前不曾有的恭敬。
沈回面色無異,接過東西後,頷首道:「多謝縣令大人厚愛。」
說罷便轉身就走。
王團猶豫了一下,追上前歉意的張口,「沈秀才,以前是我有眼不識泰山,還望沈秀才勿要怪罪。」
沈回笑了一聲,有一點權力的人,會看不起平民老百姓,這是正常。
而王團那時雖然看不起他,有意忽視他,但也從未對他說什麼難聽的話,做什麼傷害他的事。
只是「看不見」他而已,不痛不癢,實在沒有放在心上怪罪的必要。
但他也確實不想多理會王團。
不是因王團當初的忽視,而是王團替縣令送牌匾的時候,對方在他哥夫面前,說了李徽緣許多好話。
瞧那架勢,都恨不得拉著他哥夫直接嫁給李徽緣了。
沈回在怪罪,怪罪的很。
他回都沒回王團,抬腳直接離開。
不明真相的王團在後面唉聲嘆氣,哎,這是把人給得罪死了。
悔不當初啊!
林縣令給的東西都挺實用,筆墨紙硯書,還有五個銀錠子,有五十兩。
裡面也不全是給沈回的,有一封又厚又大的信,是給凌星的。
沈回正好有了光明正大的藉口不回家,能直接去找凌星。
林縣令給凌星的信里,真正給凌星留的話只有薄薄一張紙。
大信封里有兩封稍微小一點的信封,一封是給縣裡一家醫館的大夫,一封是給縣學,還有一張縣裡鋪面的地契。
給凌星的信里寫了,醫館大夫和縣學裡,他都已經打好招呼,到時候直接拿著信去找就可以。
因為沈回中了秀才,所以按著之前說的,把名額換成了鋪面地契。
凌星看了一眼地契位置,他之前送考,和謝青崖把縣裡逛了個遍,大概記得位置。
林縣令給的這個鋪面,位置還可以,離柳青玉家的桂花巷蠻近的。
就在一條街上,叫春雨街。
這條街上倒是沒什麼吃食,多布莊,首飾鋪子。
他這煙火氣十足的小吃鋪子,在這群高端鋪面中間夾著開,到時候八成得被嫌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