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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為什麼,我媽媽很愛我,但我一點都不開心,相反,我經常感到很痛苦。她從來沒有缺過我的生活費,我想要什麼她基本上都會滿足我。但我不能有一點違背她的地方,否則就是不知好歹。小瓜子,我真的是一個不知好歹的人嗎?」

「媽媽說她愛我,媽媽的朋友們也說她愛我,鄰居和老師也說媽媽很不容易,為我付出了一輩子。每次我想要表達自己的內心,他們都會說我還不懂事,無法理解媽媽的愛。小的時候,我以為是她們在偏幫母親,但後來進了社會,其他人也這麼說,每次當我感到無法呼吸,他們就會說,『媽媽是因為愛我才會這樣的』,我不知道我的感受為何和他們不一樣,但我知道一定是我錯了,媽媽一定很愛我,是我不知好歹。」

梅滿陪伴了魏芷,讓她有了重新開始生活的希望,魏芷也在陪伴梅滿,讓她嘗試背離母親的控制。

瞞著翁秀越,梅滿在大學開始了第一次也是最後的戀愛。

交往初期,她很幸福,總是對魏芷說,「像是找到了命中注定的那個人一樣」。

「他風趣、體貼、即便我什麼都不說,也知道我在想什麼。」

然而,梅滿和她見面的時間,隨著她與季琪琨的交往而漸漸減少。魏芷還曾取笑她重色輕友,直到發現她在線上聊天中的字數也越來越少,語氣越來越低沉。

魏芷幾乎約不到她了。

直到有一天,她得知那個人對她動了手,魏芷十分氣憤地要求梅滿立即與男方分手,卻得知梅滿在男方的哄騙下拍攝了不雅視頻,她不敢分手。

那一整個晚上,魏芷都在網上搜索相關案例,為她想辦法。

她鼓勵梅滿及時止損,如果季琪琨敢泄露視頻就報警抓他。在將近一個月的勸說之下,梅滿漸漸被她說動,決定對季琪琨提出分手。

但分手只持續了一天,就被季琪琨以吞藥自殺要挾,梅滿再次回到了季琪琨的身邊。而魏芷的聯繫方式也被季琪琨命令梅滿徹底刪掉。

看著消失在聯繫人列表的梅滿,那個時候,魏芷就知道,梅滿和她的母親一樣,或許永遠也走不出那個名為愛的囚籠。

在徹底失聯前的最後一次聊天裡,梅滿罕見地對她打了一長篇話:

「最近,失眠成了我的常態。在漫漫長夜中,我思考時間,思考宇宙,思考我自己。漸漸地,我仿佛不再是我,我的喜怒哀樂,更像是在觀看一個無關緊要的人的表演。我不再感到痛苦,所以才有機會把自己的人生看得更清楚。如果說季琪琨是打著愛的旗號在傷害我,那麼第一個以愛之名想要掌控我的人,難道不是我的媽媽嗎?那一瞬間,我忽然醍醐灌頂,原來,愛就是傷害啊。」

「既然愛總會傷人,那麼被誰所傷,又有什麼區別呢?我渴望逃脫,卻無法自拔。但我相信,小瓜子終將破土而出,成為一朵燦爛的向日葵。因為在黑暗中,只要有一線光亮,它便會用盡全身力氣,朝著太陽的方向奮力生長。真希望我也能擁有你那樣的勇氣。」

公交車緩緩駛過城市的脈絡,窗外的街景如一幅幅褪色的畫卷在眼前倒退。高樓大廈的玻璃幕牆反射著夕陽的餘暉,像是無數面破碎的鏡子,映照出一個個虛幻的影子。街燈漸次亮起,黃昏的光暈在夜幕中擴散,魏芷濕透的面龐像是一朵沾滿露珠的白芷。

六個月後,沸沸揚揚的案子在江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魏芷和張開陽站在人滿為患的旁聽席中,在她身旁,是被兩名隨行人員夾在中間的翁秀越。她暴瘦了四十多斤,黑髮整整齊齊地盤在腦後,臉上畫著幹練的淡妝,定定地注視著台上正在宣判的女法官。

肅穆的聲音響徹在鴉雀無聲的空間中。

前方的被告席上,季琪琨低眉斂目,強裝鎮定,但難以掩飾身體的僵硬。

「本庭現在宣布對被告人季琪琨的一審判決。」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季琪琨的行為構成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嚴重破壞了社會秩序和公民的人身安全。被告人在犯罪過程中表現出極大的殘忍和冷酷,對受害人及家屬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傷害,且毫無悔改之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本庭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季琪琨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

二、被告人季琪琨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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