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豈不是說,他娶了自己的親妹妹?」
片刻後,魏浩的聲音又從手機中響起。
「這傢伙的第一段婚姻,就只持續了一年五個月,沒有孩子。」
通話另一端的魏浩,又語帶興奮的吼吼道:「真他娘的,真他娘的是膽大又瞞天過海的設計,真是絕了,太絕了。」
「以女婿身份重新回歸父母的身邊,一家人其樂融融不說,其他人還自動忽略了他是罪犯的可能。」
「是或不是,做DNA測試就知道了……」
余至明吃過午飯,又趕去了腫瘤科對那兩名患者做了一遍身體檢查。
發現兩位患者的體溫雖然依然在三十九度以上,但體內的爭鬥卻基本平息了。
余至明返回至臻樓,見到了等在一樓大廳的屈暢。
「余醫生……」
余至明見這傢伙是滿臉的笑容,問:「你這是搞定了?」
屈暢臉上笑容如鮮花綻放,說:「明天我就正式過來報導了,先過來向你說一聲。」
「余醫生,謝謝你的大力支持!」
余至明輕笑道:「我可沒有大力支持,主要還是你自己跑下來的。」
屈暢一臉誠懇道:「你給了我機會,又讓我獲得了黎院長的肯定,這就是大力支持。」
「余醫生,請放心,我一定盡職盡責,絕對不會辜負你的信任。」
余至明輕聲道:「華山正走在快速發展的道路上,都不希望領導層變化不停。」
屈暢表態道:「我們華山蓬勃發展到如今,離不開黎院長的英明領導,我會努力完成黎院長交待下來的每一項工作。」
余至明笑著說:「屈副院長,如何工作,你不必跟我說,我也不懂。」
「只要盡心盡力,無愧於心就行……」
中午近一點,余至明回到地下三層,看到保健局組織的體檢人員已等在了走廊上。
他回到大辦公室,就見到了保健局派來的協助人員陳倩醫生。
「余醫生,你還記得上次體檢中有一位同志請你檢查他失語的兒子?」
余至明自然記得,那個因為聲音太過難聽而假裝失語的小傢伙。
「他怎麼了?」
陳倩輕嘆道:「雖然在你的妙手診治下,那孩子恢復了說話能力,但是說話聲音太過刺耳難聽了。」
「過去兩周,他帶著兒子拜訪了三位喉科專家,說就他兒子的情況,靠自然恢復讓聲音轉好近乎不可能,唯有通過手術矯正才能可能恢復。但是手術矯正,風險性太高。」
「余醫生,你有辦法?」
余至明坦言道:「我的辦法也是外科手術,只不過讓手術矯正成功率稍高一些而已,風險性依然不小。」
停頓一天,他又道:「那個孩子還未經歷變聲,或許過了變聲期做手術更合適一些?」
陳倩道:「糟糕的聲音讓那孩子很是自卑,不願意開口說話。」
「那位父親擔心,如果聲音遲遲不能恢復,會嚴重影響孩子的心理健康。」
那個孩子寧願裝失語,也不願開口,那位父親的顧慮不無道理。
余至明沉吟著說:「讓那位父親帶著孩子,三周後再來找我……」
下午過三點,余至明給一位四十出頭平頭男子檢查到腹部時,忍不住「咦」了一聲。
「余醫生,你探查出來了?」
「你早就知道了?」余至明反問了一句。
平頭男子回道:「在我二十八歲時,一次肚子疼去醫院做檢查時發現的。」
「原來我竟有三個腎。」
下一刻,他又接著問道:「余醫生,我的腎沒問題吧?」
余至明道:「你的第三顆腎雖然個頭要比正常的小一半,卻有獨立的供血循環系統,腎功能也齊備,沒有發現問題。」
「沒有問題就好!」
平頭男子又道:「當時發現我有三顆腎,醫生建議我把多餘的那顆腎給摘除了。」
「我沒有同意。」
他又嘿嘿道:「當時我已經結婚了。余醫生,不瞞你說,那個方面,我特別的厲害,每一次都讓我媳婦丟盔棄甲,哭著求饒。」
「我媳婦對我可是好的不得了,她也死活不同意把我那顆多餘的腎給摘了。」
「余醫生,你明白的吧?」
余至明笑著點點頭,開口問道:「你的父母,你的兄弟姐妹,你的子女,有像你一般多長一顆腎嗎?」
平頭男子搖頭道:「我是獨生子,發現我多了一顆腎後,專門讓爸媽去做了檢查,他們是正常的。」
「我有兩個女兒,她們也是正常的。」
「就我多了一顆腎。」
停頓一下,平頭男子又道:「我在網上查過,說是世界上腎最多的一人有五個腎。」
「余醫生,你可檢查到其他多腎之人?」
余至明坦言道:「你是我檢查到第三位有三顆腎的人。」
平頭男子輕笑道:「可以啊,這個腎異常的情況,還是有不少的嘛。」
余至明回道:「這多腎異常相當少見,只是我的運氣比較好而已……」
下午近六點,給衛健委的人做完身體檢查的余至明,接到了市局魏浩的電話。
「余醫生,那人招了。」
魏浩在電話里興致勃勃的介紹說:「我們一說要給他做DNA鑑定,他就全招認了。」
安靜了兩三秒,魏浩的聲音再次響起。
「當時他跑去了泰國,在那裡做了整容和增高手術,隨後潛會國內,再偏遠地方弄了一個假身份參加了高考。」
「之後,他以大學新生的身份重新回到了濱海讀書。」
余至明忍不住問:「這個過程中,他的父母家人應該給了他很大幫助吧?」
魏浩在通話里回道:「是的,沒有他父母的關係和錢財,他走不到這一步。」
「後來,他和自己的妹妹假裝談戀愛和結婚,又重新成為了一家人。」
「他又在父母的關係和錢財通路之下,如今成為了一家國企領導。」
魏浩輕哼道:「這傢伙真是太過自信了,竟然認為能瞞過余醫生你,真是不作不死。」
余至明忽然想到了一點,問:「二十年追訴期,不是說殺人犯過了二十年就無罪?」
魏浩輕笑著說:「余醫生,追訴期是針對未被發現的犯罪。」
「但是,對於已經發現的犯罪,以及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魏浩又進一步解釋說:「舉個例子就是一起命案發生後,殺人兇手將屍體隱匿,沒人報案,公安機關也不知有兇案的發生,因而沒立案,這種情形才適用二十年追訴時效。」
「他這案子,我們已立案,終身追責,沒有二十年之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