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此時的老二房大宅里,趙明傑剛從外地回來,他也看了《光明日報》的報導,心中頗為狐疑。
晚上,趙明傑拿著報紙去找他大哥,問他大哥怎麼看。
趙禮傑早看過報導,他心裡多少有些忐忑,但嘴還很硬:「我能怎麼看?跟我們有關係嗎?還能把我們抓起來槍斃?」
第20章噗通朝林遇梵跪下來
趙明傑坐在床前剪指甲, 他還在想報紙上的那一則抗日紀事。
上一世,報紙上有這個報導嗎?他沒印象。
「哎,平安里54號的事,林遇梵知道嗎?」
三奶奶簡素貞在收拾箱籠, 「應該不知道吧?我都是後來才知道的。你懷疑是她寫的?」
「林遇梵在港城那幾年不是在報社就是在書局工作, 她肯定擅長這個。」
三奶奶搖頭:「不可能,聽說是大作家寫的, 男的。」
「你怎麼知道?」
「大家都這麼傳的。不然你以為隨隨便便誰都能整這麼轟動?你說會不會最後把你爆出來?」
趙明傑:「大哥說是針對秦河的。」
簡素貞不免抱怨:「就怕秦河把你們給供出來!大奶奶的親戚都不是啥好東西。好的提攜不見拉你一把, 這種壞事拉上你。」
「得了, 別說了。早點準備東西,等我把房產也賣了, 我們早點走。」
*
最後一封稿件連同舉報信,林遇梵早已經寫好。
稿件寄給《光明日報》, 舉報信則寄去調查處日偽調查科, 可謂雙管齊下。
寄出信件後, 林遇梵出發去賀公館, 明天孫敬喜一家即將前往港城,她這是去送行的。
賀公館就只是一幢小洋樓, 樓上樓下都擺滿了打包好的東西。
雖然林遇梵曾經試圖說服喜姑把房子賣了,不過他們不聽, 她也沒有再三勸導,畢竟目前最重要的,還是讓喜姑順利離開。
喜姑家是兩個兒子一個女兒, 兩個兒子都還小, 最大的女兒已滿十七歲, 中學畢業後並沒有出去工作。
他們這種人家的女兒,找工作是個麻煩事。
工作如果不夠體面, 那還不如在家待著,等滿了十八歲,就可以開始相親,找個門當戶對的男人嫁了。
嫁個有前途的好男人那就是最好的事業。
不管你認不認可,這個社會就是如此現實和愚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