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爾文送了你一隻遊戲機?」宋安安看了看瓦特手裡的機器,新奇不已,「為什麼?我還以為他會給你補習。」
「不是達爾文送我的,是達爾文幫我買的。因為我現在囊空如洗,所以達爾文替我墊了錢,答應等以後我有錢了再還他。」瓦特耷拉著腦袋,頹唐地解釋,「達爾文說,我考不好的主要原因是答題速度慢,而導致答題速度慢的原因有兩個,一是腦速慢,二是手速慢。經過他的觀察,他認為相比我的腦速,我的手速才是更致命的弱點,而且提高手速比提高腦速要容易。所以,他要求我每天玩一小時的遊戲機,直到把小貓捉魚的分數玩到十八萬為止。」
「聽起來有點道理,可這有用嗎?」宋安安對效果持保留態度。
如果打遊戲能提高學習成績,那二十一世紀的家長們就不會視電腦為洪水猛獸了。
瓦特也不知道打遊戲有沒有用,但他對達爾文十分信服。既然達爾文覺得這有用,那他就願意試試:「小貓捉魚其實還挺有趣的,而且操作也很簡單,只要在魚兒游過來的時候,操作按鍵抓住它就行了,你要不要試試?」
「不用了。」經歷過上輩子的大型網遊,宋安安對這種單機小遊戲提不起勁來。但胡克卻很樂意嘗試:「我來玩!看我打出十八萬分來給你看!」
在第一關捉一條魚只有一分,雖然分數會隨著關卡的上升不斷增加,但要積累到十八萬分,至少也該一百關以後了。以平均一關八分鐘來算,哪怕一關不輸,也得玩上十三四個小時。
宋安安毫不猶豫地推開胡克:「你少搗亂!只有一個遊戲機,都給你玩了,那瓦特怎麼辦?他可是要靠它練手速的。你要玩的話自己買去!」
「我這不是沒錢嗎?一個遊戲機得好幾千呢。」胡克鬱悶地嘟囔,一不留神,卻發現一個巨大的橘色屁股蹲在遊戲機前,貓爪對著遊戲機屏肆意飛舞。
「喵!」
「它它它!」胡克指著面前的肥貓,語無倫次,「你不管管嗎?這要是把屏幕拍壞了,可是要賠的。」
「那是藍寶石屏的,壞不了。」宋安安瞅了瞅叮噹興致勃勃的貓臉,決定一會兒回家後向美奈子姐姐建議,給它的伙食里多加幾條魚。免得這貓盯著別人家的魚流口水,好像沒吃飽飯似的。
胡克瞪眼:「可這遊戲是瓦特用來提高成績的,你家貓霸著遊戲機算怎麼回事?」
「有什麼問題嗎?」宋安安不理胡克,堂而皇之地雙標,「這遊戲叫小貓捉魚,由貓來玩,沒毛病!」
胡克:……宋安安這雙標貨,簡直絕了。
第54章
打遊戲是會傳染的。
一開始,班裡只有瓦特一個人玩,但沒過多久,全班同學都對小貓捉魚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憑藉著遊戲機的所有權,瓦特一躍成為班裡最受歡迎的人。但在兩名同學為了爭奪遊戲機的使用權大打出手,並導致瓦特沒能完成每天一小時的手速練習任務之後,達爾文板著臉收繳了遊戲機,開出高昂的租借價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