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時,轎車抵達目的地,並排停在斑駁的淺咖色舊車右側。麥可沒有叫醒她。
白日的貝茨旅館褪去幽暗陰森的恐怖氛圍,老舊的木頭門廊牽起幾根黃色警示帶,低級警員的身影時不時在客房的窗戶和房門走過。
旅館後頭別墅,更多的警員在山上忙碌。菲爾威爾的人手不足,特意從附近幾個城鎮抽調了警力。他們在二樓臥室找到貝茨太太乾癟的屍骨,又在果窖找到年輕女孩的手包、鞋子,已和家屬電話確認。
下一步就是尋找她們的屍體了。
明黃警示帶前,記者正在採訪錢伯斯警長。
「喂喂餵?」半禿的中年警長像打電話一樣,試探性地對著話筒喊了幾句,得到記者提示後,挺起胸膛,開始講述他是如何在一小時內抵達案發現場,拯救無辜母子。
他換掉了松垮的執勤常服,一身筆挺的西裝,頭髮用髮蠟打理得一絲不苟,看起來氣宇軒昂。
「是的,警方早就察覺貝茨有古怪,苦於沒有證據,一直未將他抓獲歸案。」他嗓音冷峻理智,「近年來幾起少女失蹤案讓我們把目光聚焦到了貝茨旅館。」
「他性格過於內向,而且三十出頭仍沒有結婚,鎮上的神父想要給他介紹好女孩,結果都不了了之,鎮裡人一度謠傳他是同性戀。」後幾個字錢伯斯說得很輕,生怕髒了自己的嘴。
後面他倒是說得流暢,「可現在我們知道了,他只是個精神病,用心理學家的話說,叫什麼來著?」
「人格分裂。」記者適時提醒。
「對對對,」錢伯斯大笑起來,「就是說他心裡還住著另外一個人,目前看來,那個人是他的母親。不過,我認為,這些都不過是他犯罪的藉口。」
記者適時問:「所以您認為貝茨先生應該被關押進監獄,是嗎?」
「這是必須的!」警長斬釘截鐵,仿佛正義的化身,「無論他身體裡有幾個人格,人都是他諾曼.貝茨殺害的。這個惡棍活該進監獄,甚至應該槍斃。」
錢伯斯在副警長的位置待了近十年,原以為這輩子晉升無望,卻天上掉餡餅般落下這麼大的功勞,他當然要把握住。退一萬步,哪怕這功勞不足以讓他在局內往上爬,至少可以通過媒體,積攢自己的聲望,搞不好能競選鎮長哩。
正常來說,這樣的想法不該出現在錢伯斯貧瘠的、被燻肉和啤酒填滿的大腦,可誰讓命運之神眷顧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