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他愛我!!
鳳明說他愛景恆!!!
景恆抿住嘴唇,把一聲狗叫狠狠壓在喉間。
他低著頭,走路不好好走,非得去踢地上的土塊石頭。
鳳明從馬上,居高臨下,看不到景恆神情,倒能瞧見景恆紅得滴血的耳朵。
只聽景恆聲音沉穩,仿佛勝券在握:「我知道。」
殊不知耳朵早把他賣了徹徹底底。
半晌,瘦馬打了個鼻響,涼涼的鼻水噴到景恆耳尖,景恆才恍然驚覺,捂住自己耳朵:「你這馬,活乾的不行,戲倒賊多。」
若是景恆原先的駿馬,或是鳳明的百里對了,自從得知鳳明的馬叫做『百里』,景恆已將他那匹馬改名叫『萬丈』,已視相配。
總之,若是萬丈或百里再此,景恆早和鳳明共乘一匹馬,揚鞭疾行,只肖一個時辰就能到江城,哪裡需要一人騎一人牽。
這瘦馬不行,馱一個人都跑不快,如果有兩個人要騎它,它會表演原地去世。
這瘦馬委實對景恆胃口,喜好摸魚偷懶、假裝走路,極有個性,真是此生未見。
鳳明的西北軍營有戰馬十萬匹,也說沒有這般的。
這麼稀罕的馬,景恆尋思必得養肥,為表美好願景,為瘦馬取名『摸魚千斤』。
景恆掏出炒豆子餵給摸魚千斤,摸魚千斤濕漉漉的鼻子討好地蹭景恆,走得也更快了些。
景恆靈機一動,掰了根樹枝吊了根蘿蔔,引著摸魚千斤走。
「好玩嗎?」景恆笑著回望鳳明:「你給玩玩。」
鳳明接過樹枝,提著樹枝,蘿蔔吊在瘦馬面前,馬聞著蘿蔔清香,不待揚鞭自奮蹄,走得帶勁。
景恆藉機翻到摸魚千斤馬背上,雙腿一夾馬腹:「走啦!」
摸魚千斤一掃頹勢,如踏飛燕,托著兩個人風馳電掣,絲毫不見從前半死不活的樣子。
「我就說它在裝!」景恆雙手擁著鳳明,策馬奔騰。
疾馳中長風迎面,暑熱消散,風力帶著鳳明身上的藥味和頭髮上的茉莉香,他快活極了,語氣輕快:「這馬四蹄修直,雖然瘦骨量卻很高大。」
這話不假,摸魚千斤馬頭至尾長一丈,從蹄至項高八尺,若昂著頭,幾乎不比景恆矮。炭色皮毛雖不光亮,渾身上下無卻無半根雜毛,只是瘦得見骨。
平常委頓慣了,垂首耷尾,似乎有些怕人,總瑟縮著,藏在馬群之中,叫人看不出好來。
景恆慧眼識珠,也當了回伯樂。
摸魚千斤並不需要賞識,它聰明極了,盞茶功夫察覺是景恆愚弄它,嘶喊咆哮,竟有騰空入海之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