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傷得嚇人,縣城大夫不敢治,所以爹娘做了個大膽的決定。
反正分了家,索性舉家搬遷,去郡城裡,找能治女兒的大夫。
陳小五不得不跟著去,妹妹危在旦夕,他也不好鬧什麼脾氣。
於是,他失約了。
變故來得太快,他們連夜出發,第二天早上,妹妹就沒了。
一家人氣氛沉重得不行,娘親幾乎要哭瞎眼睛,陳小五沒說話,可眼裡的怒意源源不斷地冒出來。
如果、如果他有本事,就不會讓伯母一家欺負他,不會讓他們欺負自己爹娘,也不會讓他們欺負妹妹!
到底妹妹已經沒了,現在做什麼都沒用,陳小五隻能把怒意壓下去,憋著一股氣,等著爹做決定。
他是不想走的,因為趙小螢在這兒,而且他已經失約,他想回去。
可爹說:「走!我們還是走,搬家!」
陳小五沒說話。
「今天她害死了小七,明天呢?明天還吸誰的血?!只有離開這兒,惹不起,我還躲不起嗎!」
為了妹妹,爹娘把僅剩的積蓄拿來買了馬車,就是為了帶著妹妹去求醫。
但是世道太殘忍,一天都沒走,人就沒了。
「爹……」陳小五終於鼓起勇氣,紅著眼睛,拉了拉他的袖子,「我們能回去一會兒嗎?出來太匆忙,什麼都沒有準備,路上的乾糧哪裡來?娘身子不好,一切都要打理。」
是的,他們匆匆出來,什麼都沒有,積蓄也差不多了,再出遠門,還能走到哪裡去?
可爹打定了主意,餓肚子也要離開,陳小五也沒辦法。
道理說的是不錯,他爹沉默著想了想,還是同意了。
他還要去找那個瘋婆子,得讓她賠錢!
妹妹人已經沒了,可活著的人還得活,悲傷不能帶來什麼。
他是一家之主,他還有妻兒要養,他是最不能感性的人了。
陳小五得逞了。
起碼得了一個跟趙小螢道別的機會。
一路回壽安縣,一直沒停地在趕路,可惜,還是等到了第二日了到壽安。
慶幸的是,那一日正好是休沐,趙小螢在家,不在學堂里。
否則,他甚至連這一丁點兒的道別機會都沒有。
陳小五前一日也沒來學堂上學,趙小螢是知道的,所以他這兩日都顯得心不在焉。
爹娘外出進山了,他一個人自己做吃的,簡單加熱了娘親備好的菜,就著饃饃解決了午飯。
張大嘴叼著饃饃,趙小螢一邊端著菜,一邊轉身出了廚房,打算坐在桌子上吃。
就這麼轉身的一瞬間,就看見陳小五略顯狼狽地站在門外,嘴角有笑,但好像有些苦澀。
饃饃掉在了碗裡。
趙小螢顧不上這些,忙把碗放下,幾步跑到門口,打開了柵欄,愣愣地看著外面的陳小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