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煜雙手疊交在一起,想了想,才說,「其實我認識沈總挺早的,不過見你是那晚警察局。」
沈時屹來了興趣,「是嗎?」
「我記得我姐姐那時候才高中,我應該......小學三四年級?那天姐姐跟朋友去了書店,媽媽要給她洗書包,喊我去拿過來,當時看到一個粉色的筆記本,當時不小心掉在了地上,我不小心看到了裡面的內容。」
「當時我並不懂她日記里反覆出現的十一這個數字是什麼意思。」程煜自嘲的笑了聲,「看了她一篇日記,還被她發現了,晚上就直接過來警告我,必須幫她保密,不然她就殺我滅口。」
「姐姐高三的某個放假的下午,爸爸接我的時候剛好去接她回家,我看到她站在籃球場外,看著一群打籃球的男孩,那時候我在想,是不是那個『11』也在。」
「我印象里,她好像從來都是個情緒不外漏的人,也從不會把壞情緒帶給身邊的人,但那天我記得很清楚,高考結束的那晚上,我聽到她在房間裡哭,我當時以為她是覺得自己沒考好,還說她沒出息,後來才知道她是因為再也見不到那個叫十一的男孩。」
程煜那時候不懂,明明一個都不認識的人,為什麼會有這麼強烈的情緒。
可能是覺得程渺的單向喜歡太苦了,程煜覺得程渺應該找一個愛她的人,他的心裡也漸漸的給沈時屹這個人帶上了有色眼鏡。
程渺聽到這句,不確定程煜跟沈時屹說了什麼,就說,「他說什麼了?」
沈時屹還在把袋子裡的櫻桃拿出來洗,淡淡的說,「你希望他說的是什麼?」
第71章 脫敏
程渺假期的最後一天,原本打算午飯的時候跟沈時屹說自己要上班的事。
門口有個快遞,程渺去拿的,還是一個越洋的。
快遞很重,看起來像一本書。
沈時屹拿著杯子從書房出來,剛好看到。
程渺說,「你買了越洋快遞?」
「嗯。」沈時屹說,「還你的書。」
「什麼書?」程渺邊說邊想到那晚沈時屹廢了的書。
程渺打開一看,居然是英文原本,程渺又驚又喜,「不是說已經絕版了嗎?現在只能找到譯本。」
「剛好我托那邊的朋友問了一下,托他幫了個小忙。」沈時屹說的簡單。
程渺還是覺得詫異,但更多的是開心。
沈時屹又倒了杯水走過來,微微靠著沙發,雙腿大敞,看著程渺,說,「晚上回驚蟄花園吧,那兒離醫院近,你來回方便些。」
程渺一頓,說,「你也回去?」
沈時屹說,「這要看你了,你希望我回去陪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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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驚蟄花園的第五天,沈時屹去醫院做了拆線。
在醫院觀察了兩天,就出了醫院。
他還是住在驚蟄花園,他在主臥,程渺睡在客臥。
客臥比主臥小了不少,但程渺覺得有個地方住就很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