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漢律,口稅23錢,所以楊秋人頭稅有23錢。
楊東和張晚是成年人,所以交的是算賦,一個人是120錢,兩個人就是240錢。
所以楊秋家人頭稅需要263錢。
當然,這一年到頭的稅賦還不只是如此,按照漢律,他們家的戶稅也得交。
在官吏那裡,她家家產算貧窮的,所以一年戶賦32錢。
但這還沒有完,因為狗日的漢家天子不做人,原本田租是交糧食的。但是漢桓帝的時候要求每畝地加賦10錢,漢靈帝的時候再加10錢,據說是要修宮室。
所以楊秋家20畝地需要每年400錢。而作為漢家天子,升斗小民每年還要給天子交獻費,每年63錢孝敬給天子。
到這裡為止,已經需要交758錢了。
但還有一個大頭沒算進去,那就是徭役制度。
徭役制度分為更卒、正卒、戍卒。
更卒又有兩種,居更,踐更。
居更是指在本縣服役,一般是修牆挖渠之類的,需要免費下苦力一個月。
踐更是指在本縣之外的地方去服役,一般就是到郡府了。
可是實際操作中,每年哪裡需要這麼多人服役?又不是每年都要修牆挖渠。
所以由此產生了一個制度,那就是更賦。既然不需要人服役了,你就沒有履行義務,你這個叫過更,所以又要上交300錢。
而漢朝服役他是男女公平的,男的女的都得給我下苦力,所以楊秋家更賦就是600錢了。
接著就是正卒、戍卒,正卒是去都城給朝廷當兵,這個待遇好,但機率小,選的都是壯士。
戍卒,那就是成年男丁每年到邊疆戍守三天,居住在雁門郡還好,去邊疆他近啊。
但對於中原和南方人來說,到邊疆戍守,路上走都得要一兩個月,還要自備路費和乾糧。
所以這個制度基本實行不下去,最後就衍生了替人戍守這個活。
庶民不去戍守,但邊疆還得有士兵守啊,所以一年交300錢就免了戍卒這個義務了。
然後這麼一算,楊秋家758錢,加上更賦600錢,戍卒300錢,最後一年要交1658錢。
但稅賦不只是如此,田租每年需要十稅一,就是你每年種地的糧食上交十分之一。
當然,漢家天子曾經有過三十稅一,但這些年天子沒錢,改了!
楊秋家20畝地,按照制度,田地分為上中下三個等級。楊秋家都是中等田,中等田屬於定額徵收,一畝地2石糧食。
不管今年收成好不好,反正20畝地,那就是一年40石糧食,給朝廷田租最後就是要上交4石糧食。
最後家裡就只剩下了三十多石糧食,這還是豐收的年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