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中,西門慶的名字雖沒在這張邸報上,卻在李邦彥手裡審出的那張文書上。
本應該發配邊衛充軍,但他動作夠快,賄賂相府,得以用『賈廉』的名字替下他的名字,最終脫禍。
相比原著中,西門慶以楊戩為跳板,攀上蔡京後就淡了與楊戩的來往。
西門卿則要做得更明顯些,雖有楊提督『四門親家』聲勢,到底沒借勢做實事。
且相比起來,更像是攀附在蔡京這棵大樹上,楊戩因此還示意過陳府怠慢他。
按理說,蔡京又姑留輔政,收了他兩次生辰綱,他的名字應當不會再出現在文書中才是。
西門卿自然不會像原著中那般,聽聞噩耗,就驚傷六葉連肝肺、嚇壞三毛七孔心,但事防萬一。
蔡太師人貴事忙,不會主動去關心有無一個西門大官人被牽連,哪怕收過他近十萬貫生辰綱。
西門卿又添了幾十兩銀子,叫來保帶銀五百兩,到東京去走上一趟。
……
在此期間,西門卿吩咐家人,把屬於西門大姐的傢伙箱籠理出來,歸置擺放好了。
顯然是打算留她在府中久住的。
至於陳敬濟,西門卿直言:「你也已是將近及冠的年齡,又有你母親在旁教導指點,已然是一個能頂門立戶的男子漢。」
「因此你家那些傢伙箱籠,你們就自家收著罷。」
家財叫岳父保管,或者落到自個兒手中,陳敬濟自然會更樂意後者。
「待我去與母親商量過,再來回爹。」
雖是這麼說,當天就來回話了,道是:「既然如此,就不好麻煩爹,我與母親自己個保管著就是。」
楊家必然不會是甚麼清廉之家,轉移出來的家財應當不會少,少說一二萬兩。
但西門卿可不會為了這點區區小錢,就去自討麻煩,再說了陳敬濟又不是三歲小兒,那些家財也不是那麼容易貪來的。
西門大姐是要在府中久住了,陳敬濟和他母親張氏,在住了兩日休整過後。
西門卿就直接支使陳敬濟:「你和大姐成親時,買的那座宅院如何了?可有親自去盯著打掃?」
陳敬濟當然是想繼續住在府中的,但岳父大人似乎沒有留客之意。
想來還是在介意之前的怠慢。
被催促著去看了宅院,回來匯報:「看宅子的家人勤快,宅院沒有怎麼荒廢,叫婢僕收拾一番就能住進去。」
「那便好,收拾出來後,你們的傢伙箱籠那些,陸續往那邊搬。
先去住上一段時日,再來接大姐兒。」
在陳敬濟母子二人搬出去前一日,來保從東京回來了,「幸而去得巧,叫李相爺換了爹的名字!」
作者有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