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北宋時, 提刑所對應是朝廷設於各路的『提點刑獄』衙門, 是省級官衙。
自然, 『千戶』一詞也是明代才有的。
在金瓶梅原著中, 寫西門慶每日到提刑所衙門點卯。早出晚歸,分明是衙門就近在清河縣。
但山東的治所並不在東平府,東平府的治所也不在清河縣,提刑所衙門又怎會在清河縣?
且書中寫道『一府兩縣』, 分明是說東平府只轄了故事發生的陽穀縣和清河縣。
這與北宋和明朝歷史中, 又都有不同。
但提刑所卻就是在清河縣。
東平府府衙也就是在清河縣。*
大概是「看似清河, 實則京城」的緣故吧, 雖然矛盾, 或許其他金瓶世界又有其他設定,但此時西門卿就身處其中,親眼所見。
同樣地, 西門卿的官職, 也真就是省級正五品提刑官。
轄理山東省的司法刑獄、地方治安、監察官吏。
先不管有無實權,理刑千戶有幾人, 至少西門卿官職賦予他的權力是很能唬人的。
在不涉及自身利害的時候, 他的話在山東官場上也還有點份量。
就好像傀儡皇帝,在不涉及切實利益時, 大臣也會樂意把他的話當成聖旨。這就是身份賦予的權力。
因此西門卿當晚落腳旅店, 給清河縣家中寫好書信, 放那等第二日一早讓兵士送信回去。
又寫好帖子,蓋上私章和官印,第二日上午遣人去遞給滄州知州。
不過下午,就收到滄州知州的回帖,道是林沖還未到,待到後一定按帖上所言,先暫且安置。
西門卿看過回帖,心中明白,到時想要為林沖轉圜換個地方,得要另行攜禮登門拜訪才行。
也行,總歸鹽場選址定下後,他也要走一趟衙門,到時就順道辦了。
……
第二日,叫一個兵士離隊去送信回清河家中,讓來保去東京接林娘子。
第三日,得信說林沖已安置妥當。
西門卿就又帶人繼續先前的事——為在滄州的鹽場選址。
與無棣縣差不多,滄州鹽業其實也歷史久遠。
事實上,無論是在宋之前,還是在宋之後,滄州都是鹽業發達之地。
後世渤海灣中,鼎鼎大名的長蘆鹽場,就包含了滄州鹽場的部分。
但宋朝時,為何沒有長蘆鹽場,沒有滄州鹽場呢?
因為滄州地處宋遼邊境,眼下是一座偏遠軍州邊城。
現在雖然沒有大戰亂,但邊城總歸是動盪不定的。
商業受影響,鹽業也不例外。